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要求我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警察是人民的守护神,理应奉公守法。但是,某些警车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对此,我真是筛子当锅盖——气不打一处来,简直就是气炸连肝肺,咬碎口中牙。
18日下午2点12分,网友“洋繱頭”在昆明信息港彩龙论坛发帖《昭通盐津公安局副局长警车私用酿车祸》:“云南省盐津县公安局副局长蔡风华警车私用,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6月19日《都市时报》)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警车私用事件,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盐津县公安局吴政委表示,经过初步调查,蔡副局长的行为不存在公车私用。呜呼!吴政委真是撒谎的高手,简直到了满嘴跑火车的地步。有人竟然狡辩说蔡风华是去调查犯罪团伙,我说,能不能不把全国人民当成笨蛋来戏弄啊?要是蔡风华真是去执行任务,那为何没有其他的警察同行呢?哪有一个警察单独去办案的?蔡风华带着父母去办案,莫非他的父母也是犯罪嫌疑人是前去指认同伙吗?
事实上,蔡风华是利用节假日于2010年6月16日端午节驾驶车牌号为‘云C0728警’车辆,带着父母外出游玩,中午12点左右在一隧道内发生车祸,撞死了母亲,撞伤了父亲和本人。因此,上级公安部门应该按图索骥,顺藤摸瓜,对蔡风华进行严厉的制裁,同时要对盐津县公安局吴政委的包庇行为予以严惩。杀一儆百,杜绝后患。坚决刹住警车乱耍特权、乱耍威风的无耻行径。
多年以来,警车乱耍特权、乱耍威风的现象数不胜数,不胜枚举。某些警车一路狂奔,横冲直撞,乱鸣警报器,乱闯红灯、乱闯禁行。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不仅严重扰民,破坏了交通秩序,危及了交通安全,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其实,这只是小巫见大巫,有些领导干部还为这种歪风邪气煽风点火,火上浇油。君请看,某些省部级官员到基层“视察”:前面是警车开道,沿途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这般如临大敌,到底意欲何为?
众所周知,国家领导人到各地视察工作,也就是几辆“大巴车”而已,都没有使用警车开道。试问,那些让警车开道的官员们难道不感到羞愧不已,无地自容吗?窃以为,各地应该着重解决警车耍特权、耍威风、不遵守交通法规和非执行紧急任务胡乱使用警灯、警报器等问题,通过采取加大路面纠查的力度、严格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建立警车交通违法档案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遏制警车违法的行为,让警车不敢再发飙,让群众拍手来叫好。(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