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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雇员不应是“高工资”的代名词

发布时间:2010-06-22 06:18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称,雇员制是将来公务员改革的趋势。将来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将沿用现行公务员制度,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越来越多采用雇员制,政府雇员可以高工资、高待遇,但不是终身制。(6月20日《广州日报》)

 毫无疑问,政府雇员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趋势,但政府雇员绝不应是“高工资”的代名词。如果公务员制度改革意味着高工资,也就严重偏离了推行政府雇员制的初衷。

 言及工资,公务员工资原本就十分“扎眼”。虽然政府雇员与公务员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从本质上说,无论公务员还是政府雇员都是在政府工作的公务人员,也都是老百姓花钱聘请的雇员。在国外,政府雇员制的亮点之一就是降低行政成本。部分公务员岗位改为政府雇员后,其薪酬与劳务市场接轨,政府无需再支付这部分公务员岗位的高工资、高待遇。事实上,美国政府雇员的薪酬不仅普遍低于公务员,比相应的私营企业职位收入甚至还低。即使一些知识技能职位,薪酬也并不特别高。

 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政府雇员与公务员同在政府机关工作和生活,如果二者工资标准过于悬殊,势必对公务员队伍产生负效应,甚至有可能出现“闲了媳妇忙了保姆”的乱象,以至影响正常的行政效率,迫使政府不得不高薪另行聘请雇员。

 一言以蔽之,政府雇员不应是“高工资”的代名词。政府雇员制的用人模式与企业一样,工资或高或低都应由市场决定。随意拔高政府雇员工资有损于公民利益,也不是实行政府雇员制的初衷。

  (陕西 纪卓瑶)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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