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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雇员制须防“留着媳妇请保姆”

发布时间:2010-06-21 10:27  来源:千龙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几年来,我国也有一些地方尝试政府雇员制。最早推行政府雇员制是2002年6月,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随后,上海、无锡、武汉、深圳等地都推出了这项制度。一时间,“政府雇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被寄于厚望的雇员制真能产生“鲶鱼效应”吗?然而,从我国一些地方试点雇员制的结果看,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即“不尽人意”。这也昭示着雇员制虽好但推行很难。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异呢?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专家毛寿龙教授一语中的,政府雇员制是对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种创新,还缺乏相应的制度配套,特别是政府雇员制与现行法律制度是脱节的,不能匹配。如现行《公务员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在公务员系列之外有政府雇员,其中只规定了工勤人员。

 另外,我国与西方一些国家国情不同,尤其是实施政府雇员制的一些西方国家,政府机构一般比较精简,冗员不多,增加一些临时性的政府雇员,可作为政府工作的应急补充。我国则不然,我国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上班时间“喝茶水、嗑瓜子、看报纸”是对公务员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尽管,中央一再要求“精兵简政”,压缩人员编制,但实际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好不容易裁了一些冗员,可又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这个部门裁下来的人员安排到另外的部门,到头来公务员的实际人数并没有减少。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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