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无法容忍臆想的旧社会式的“贫民窟”,而政府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武汉提出的混居概念,就是一种努力。而如何保证其现实可行性,则又是另一个问题——毕竟,在经适房乱象下,贫富混居能否让夹心层让底层民众得到实惠,还需超强执行力以及连环的配套政策兜底。如前所述,房地产老板不是慈善家,富人区更合其口味,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当贫富混居真正可行之后,最佳的城市居住模式还应是动态的:不能是“占便宜的永远占便宜,吃亏的永远吃亏”,而应是人们享有平等的发展与变动机制,贫富之间有比较充分的流动机制。这或才是我们抛弃情感上的不适,理性讨论贫富分居还是混居的意义所在。(李晓亮 原题:抛开心理不适,讨论“贫富杂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