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10日《法制日报》报道,近日有反腐学者表示,近年来,像园林部门、爱卫委、博物馆、殡葬服务机构等传统意义上的“清水衙门”,正逐渐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
我们曾认为腐败存有“59岁”现象的规律,但没过多长时间,腐败年轻化的“30岁现象”便悄然登场;我们曾认为县委书记是腐败高发区、重灾区,但实践证明,“村官”也是腐败高发区;我们曾认为位高权重的高官是腐败高发区,但揆诸现实,一个普通的科员贪污几十万甚至上千万也非个别现象;我们曾认为党政机关是腐败的高发区,但曾被公众称为“净土”的校园,这几年的腐败案件也层出不穷;我们曾认为国土、交通、建设等部门是腐败的高发区,但现在学者又表示,一些被公认的“清水衙门”居然也是腐败的高发区……安个路灯,栽点花草,有人也要乘机往自己口袋里装点好处。某地爱卫委副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借买灭鼠药之机,竟然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0余万元……
无论多大年龄、何种职位、哪个行业,都可能有职务犯罪。
当然,至少从现在来看,“清水衙门”的职务犯罪,与其它部门的职务犯罪还是有区别的,其案发数量较少,涉案金额不太多,但其腐败动向值得关注。
美国学者阿密泰说过:“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只要是“衙门”,就有权力;只要有权力,哪怕是微小的权力,都有腐败的可能。所以,遏制腐败高发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对权力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