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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富混居究竟是否可行

发布时间:2010-06-17  来源:西安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穷人”与“富人”的住房不宜截然分开,武汉今后将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14日,记者了解到,武汉市今后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将采用富人与穷人混居的方式进行。据了解,若成片开发经适房,往往处在城市边缘,交通等生活成本使低收入的老百姓难以承担;特别是在客观上造成“富人”与“穷人”被隔离开来,在心理上也可能造成隔阂。

尽管,谁都不能否认,住所上的“隔离”会加剧穷富之间的隔阂;但同样,谁都不能否认,穷富之间的心理“隔阂”,不是拆除空间的“藩篱”就可以消除的。这是因为,群体之间的隔阂,来源于群体的自我认知和社会认知。

因此,我们可以说“穷人”“富人”混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毕竟这种混住可以让部分“穷人”享受到更便利的交通环境和更优越的社会资源,但是以空间距离的消除来证明穷富隔阂的消失,无疑有些乐观。如果,“穷人”和“富人”群体在混住时,没有养成相互了解、彼此沟通的自觉,这种混住也可能不能消除隔阂。因此,在考虑如何消除“穷人”“富人”之间的隔阂时,有一些问题比住在一起更重要。比如,如何让彼此之间能够有更多的了解,让彼此之间更好地认识,而不至于因为认识的偏差而产生误解;如何扩大群体间的阶层流动,让贫富成为一种暂时的财富状况。这些问题取决于“穷人”与“富人”的努力,更取决于社会的努力。

其中一个问题是:“穷人”与“富人”的权利是否平等?财富可以成为一种成功的标志,但财富不能成为权利差异的原因。其实,很多时候,“穷人”和“富人”之间存在隔阂,原因就在于“穷人”感受到的相对剥夺感与“富人”感觉到的特权意识。

对于穷富混住,我们应该看到其积极的意义,但是从更本质的层面上说,这种混住只是消除隔阂的尝试,要想真正消除穷富之间的隔阂,权利上的公平与群体间的互动,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李劭强)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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