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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没完没了收费总是有理?

发布时间:2010-06-17  来源:东方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前不久,银监会等部门刚叫停“零钞点钞费”,本月开始,有银行又开收“换折费”。“存折坏了,换一本,咋也收费了?”昨日,福州林先生大呼倒霉,连续两天去刷存折,都被告知存折坏了,共被收了6元。(6月13日新华网)

 银行收费没完没了,数不胜数,大规模的收费就有两次:一次是2004年,银行以“国际惯例”为由,个别银行先“试水”,多家银行随即跟上,开始了一连串的收费;第二次是2009年工商银行调整23项个人金融业务的收费标准,其中20项标准为上调,平均涨幅超100%。马上其它银行立即跟上,跨行取款手续费翻番。而小的收费不知有多少,最近的就有:“零钞点钞费”,现今又冒出个“换折费”。

 银行凭什么屡次收费,是经营成本提高,效益不佳吗?不是!据资料显示:中国农业银行2009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50亿元,高于2008年的人民币514亿元。中、工、建三大行2009年共计实现净利润3170亿元,同比增幅逾18%。利润排名都在世界前列;是服务质量提高吗?不是!银行还是那个银行,服务还是那个服务,并没有推出什么新的服务项目。那么是什么原因让银行无所顾忌,想收就收呢?

 银行每次增加收费似乎理由都很充分,都有可靠的依据,其依据就是:《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了银行汇票等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和调整。问题就出在这,根源也在此。

 据查《暂行办法》是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当时制定此《暂行办法》也许有一定的可行性,可是时过境迁已经8年时间了,如今的情况能与8前相比吗?《暂行办法》之所以能一“暂”8年,是因为此《办法》对银行太有利,有利就图,舍不得改,也舍不得去掉“暂行”两字。

 如今不少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收费,多少都得经过程序,有的还得召开听证会来论证,而银行则不然,从没有听说收费征求过用户的意见,常常莫名其妙的涨价。《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无疑成了多收费的尚方宝剑,让人奈何不得。

 银行常收费,多收费,直接损害了用户的利益,成了部门谋利的一大渠道。此种行为要规范,要制止,首要问题必须修改或暂停《暂行办法》,不能让《暂行办法》没有期限的暂行下去,不把这个源头解决好,银行收费永无止息。(罗瑞明)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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