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稿子确实出奇制胜,但是,巴菲特把奖项给了撰写该报道的记者,却颇具讽刺意味。因为巴菲特拍卖共进午餐权的目的是为了资助流浪汉,他和客人在里面大吃大喝,流浪汉就在窗外的垃圾桶里找食物,这难道不可笑吗?不让人感到虚伪吗?
笔者觉得,巴菲特和中国北京长城饭店天上人间夜总会的花魁,有一比。
长城饭店的天上人间夜总会,本来就很有名,前不久被北京警方扫荡、勒令停业整顿,就更出名了,其间关于花魁的传言,更是绘声绘色。据说,这位姓梁的花魁身高172厘米,身材火辣、皮肤细腻,当然收费标准也高得离谱。有报道说,曾有一位台湾富商一次就给了梁小姐400万元。5年前,梁小姐在家中遇害,警方赶到现场,“被其家中的奢华震惊”:衣柜内衣服、皮鞋都是名牌,有不下10件貂皮大衣,昂贵首饰不计其数。之后的调查发现梁小姐名下竟有千万财产,通讯录上有多个外省高官的电话。
笔者之所以将巴菲特和梁小姐相比,是因为两个人有两点相同之处:第一,他们都是拔尖的人物,一个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一个在娱乐场所独占鳌头;第二,他们都靠陪吃陪喝赚钱,这一点,巴菲特不能否认。
当然,两人也有两点不同之处:第一,巴菲特一年只卖一次,梁小姐可能要卖N次;第二,从形象上讲,巴菲特是个糟老头子,梁小姐则是风情万种的欢场女子。
在笔者看来,一位大老板,掏出大把的银子,让梁小姐陪吃一顿饭、陪喝几瓶酒,和让巴菲特陪吃一顿饭,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