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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向富人征税别忽视“灰色收入”

发布时间:2010-06-15 08:25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其次,投资收入方面。股市扩大贫富差距的不公平在于不公平的发行制度,公众投资者比大小非等机构的持股成本高出十几倍,超高市盈率发行使股市在成批制造亿万富豪的同时,却使亿万股民辛苦积蓄一生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一部分人利益输送,对上亿股民、基民则形成财富掠夺,使大多数投资者的消费能力受到重创。因此,对于大小非股权转让的所得进行重税调节十分必要。而对于普通股民而言,按照目前的计税方式,赚了钱要交税,赔了钱自己扛,这样的计税明显不合理。

人大常委会把提高个税起征点列入审议范畴

工薪阶层成个税缴纳主力(资料图)

在房地产投资方面,在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征收管理的同时也应区别对待,不要伤及无辜的改善型购房人。

第三,阳光收入之外,那些躲在暗处的灰色收入更是公平原则应该直面的,但它们恰恰游离于税务监管之外。目前,税务机关主要是通过企业代报来对个税征缴实施间接监管。这一块税收应如何加强监管,实现公平?

第四,在我国不均衡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20年来劳动报酬和居民储蓄所占份额萎缩,政府储蓄率节节攀升,同时更多资源流入强势企业和部门,对中小企业形成进一步的挤压。这些不均衡因素又能否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得到调节?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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