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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向富人征税别忽视“灰色收入”

发布时间:2010-06-14 07:25  来源:京华时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摩根大通预测:“两会”不会公布个税改革方案 
 
个税起征点受关注(资料图)
 

观点:让公务员收入率先倍增并非冷笑话

近日,我国围绕收入分配问题的改革悄然提速,国家税务总局9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并锁定了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五类重点加强征管的项目。

此政意在通过征税解决贫富分化的问题,力图实现收入分配公平性。收入分配机制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真正实现公平目标又要保证经济效率,新政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回答。公平并非简单平均,要解决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要看税收调整是否精准指向收入分配中最不公平的因素。

首先,高收入者如何定义,是否简单地凭个人年收入“12万”的申报线一刀切?凭个人劳动价值实现收入指标的工薪层算不算高收入?笔者认为针对一些高管的天价薪酬进行高税收调节是应当的,如央企管理层年薪动辄以百万甚至千万计,与大多数员工月工资一两千元形成的反差过大。但不少“被高收入”的工薪阶层其实有点冤,他们大多是房奴,承受着目前的高物价,即使月入过万,还了房贷月供后生活也不宽裕。如果再供养个孩子和老人,日子恐怕也只是刚刚过得去。但目前工薪阶层恰恰是税收监管政策最易覆盖的群体,而大量不劳而获的阶层(如投资人)却往往是税收征管难点。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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