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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只揪少女不揪贪官?

发布时间:2010-06-12 11:25  来源:羊城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7岁少女涉嫌“聚众淫乱”

深陷“东莞职校女生视频门事件”的女事主近日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接受了法庭审理。这名刚满17周岁的未成年女生被控“聚众淫乱罪”。较之不雅视频的网络疯传,围绕聚众淫乱罪与非罪的网络激辩更是火花四溅,从精英到草民,不同群体的网民纷纷开腔,或摇旗呐喊、或低吟浅唱,一片热闹的景象。

应当说,这不过是一个多元化社会里的最常见的事情。但当多元化遭遇转型中国,价值冲突更显激烈。尤其对于法官而言,简单拒斥网络言论和一味顺应网络民意,都不是正确的回应方式。雾里看花,还需要一双能洞穿舆情的慧眼。

网络世界是一个观念表达的世界,网民在网上接受信息产生观念表达的欲望。网络技术为这种简单的观念表达提供了足够多的平台,比如新闻跟帖,网络调查等等。以“东莞某职校女生被控聚众淫乱罪”为例,网民的跟帖大致可划分为两类。一是从自身的道德观出发,对个案进行价值判断;二是通过比较同类行为(如官员等权贵阶层的聚众淫乱),对社会不公进行情绪发泄。这些跟帖也有民意存在,但程度不同的赞扬、支持、同情、附和、反对、憎恶、质疑、批评或中立等等,多为简单化的、甚至是情绪化的是非判断或道德选择。理性看待这一网络事件中的网络舆情,还需从意见的不同逻辑起点出发,区别应对。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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