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与章子怡(合成图)
6月1日国际儿童节,影星章子怡出席四川“德阳孤残儿童寄养培训和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信息发布会,几度哽咽落泪。汶川地震后,章子怡在戛纳募捐,媒体报道的善款额迟迟未能悉数到账,被网友质疑“诈捐”。章子怡解释说,由于大部分善款都是国外好心人口头答应的捐助,追款和落实的过程“非常艰难”。她将用自己的钱款,来补充章子怡基金会“最终征得的款项和已经承诺捐助的款项的差额”。
作为“中国首善”,江苏企业家陈光标对这个事件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过度地“讨伐”章子怡等人,“实际上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的一种打击”;好多企业家朋友正想做慈善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做,做了以后怕做不好,需要媒体和公众“包容、支持、理解、微笑、多给点掌声”。
现在回过头来客观地看待“诈捐门”事件,首先应该厘清是否“诈捐”。“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说: “诈捐”属于恶意欺骗,“章子怡肯定不属于这种情况”,她在戛纳电影节上为汶川地震筹款所具有的“传播效应是不能抹杀的”。事实上,有网站就章子怡“诈捐门”做了“你相信章子怡会诈捐么?”的调查,也有超过60%以上的公众投了“不信”的票。就事实来分析,捐款迟迟没有完全到位,客观因素是因为国外好心人口头答应的一部分善款没有落实到账,而章子怡的管理团队也有疏忽所致,并不是章子怡信口雌黄意欲欺骗公众。因此,定性“诈捐”言过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