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如此,面对社保基金大量结余现象,首先应该考虑适度降低参保者与单位的保费缴纳标准。当前参加养老保险个人一般交纳工资总额的8%,单位一般缴纳工资基数的20%,加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等,参保者个人与单位缴纳保费的负担较重。这一方面减少参保者实际到手工资数额,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平,加重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实际还不利于提高职工与企业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社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而适度降低参保者与单位的保费缴纳标准,则有利于减轻参保者与单位的保费缴纳负担,并有利于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
其次,面对社保基金大量结余现象,还应当进一步提高社保的保险金支付数额与比例。当前虽有不少劳动者与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但是所能领到的养老保障金却很微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相对较低,与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水平同样有待提高。而社保基金出现大量结余,表明当前完全具备适度提高社保保障水平的能力。而不断提高社保的保障水平,既能避免社保基金面临缩水困局,消弭其可能存在的投资与被挪用等风险,又能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民生与民众福祉,因而政府理当考虑尽早为之。(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