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家长反映说,他家3岁的女儿就读于龙泉音乐广场附近一所幼儿园,前段时间,女儿回家告诉妈妈,老师要求每位幼儿必须交30元的“保护费”。老师说是学校为保护幼儿安全,要聘请一名保安,属于学费外的额外开支。(5月25日成都商报)
今年以来,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多起恶性袭击儿童的案件,引起了中 央的高度关切,并要求各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把保护学校、幼儿园孩子人身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校园安保工作。
各个学校、幼儿园也闻风而动,认真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加大对安全设施的投入。这种对孩子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做法,受到了学生家长的欢迎和好评。
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学校、幼儿园以安全设施升级、学校没有安保专项资金为由,向学生收取、摊派诸如磁卡、保安等各种名目的费用,而上述报道中的幼儿园更是巧立名目,居然向幼儿收取什么“保护费”,引起了家长的质疑和不满。
实际上,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幼儿园,就是委托学校、幼儿园管理、看护自己的孩子,学校和幼儿园本来就该承担起保障孩子安全的责任,投入各种安保费用也是理所应当的。
当然,由于长期以来学校、幼儿园一直没有安保专项资金,现在突然叫他们拿出这笔钱可能确实有困难,但把这种负担转嫁给家长显然不妥,特别是在教育部严禁乱收费的当下,更有顶风而上之嫌,更易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家长的强烈不满。
平心而论,安保费用叫家长出有失公平,叫学校和幼儿园出,很多学校和幼儿园根本拿不出钱来,唯一的办法就是由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买单”,而且这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但问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喜欢算小账和眼前的账,根本不愿意从地方财政划拨校园安保费用,而是把“球”踢给学校,责令他们“自行解决”,结果学校、幼儿园只好转嫁负担,向学生摊派安保费用了。实际上,这种做法极不明智,因为一旦发生恶性校园安全事故,地方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自然脱不了干系,而最后“买单”的还是政府。
所以,我们希望各地、各级政府必须担当起自己的责任,而当务之急是对学校、幼儿园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刹住与校园安保有关的乱收费、乱涨价之风,并加大对校园安保工作的资金投入,以全面提升校园安保水平,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孟木二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