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注意到,按照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收费管理的相关政策,收费项目的设立权在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价格管理部门,其他任何部门都没有收费项目的设立权。那么,中国银监会凭什么设立零钞清点费呢?是谁赋予了中国银监会设立收费项目的权利呢?如果每个部门都有设立收费项目的权利,八、九十年代曾经出现过的收费乱象岂不又要重现?
退一步讲,即使中国银监会有设立收费项目的权利,这项收费是否就应当设立呢?我觉得,也不应该。因为,中国的银行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垄断仍然是中国银行的一大特征。而在垄断背景下,中国银行无论在市场开拓、业务经营、资产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特别是国有银行在上市过程中,得到了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而财政资金都是纳税人的钱,为包括纳税人在内的所有消费者服务,应当是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银行凭什么动辄与民争利呢?
更重要的,凡是到银行存取零钞的,一般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众,与他们争利,于心何忍呢?难道银行真的“穷”疯了吗?世界上最赚钱的银行,难道就是这样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的吗?
而对国家发改委来说,虽然银行收取的“数钱费”不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似乎不应当去干预,但是,却不要忘记自己承担的另一项重要职能,那就是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近年来,按照中央有关加强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要求,各级都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欢迎。那么,在其他部门、行业都在积极取消收费项目的同时,银行凭什么增加收费项目呢?而且这项收费完全是对着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众而去的。
眼下,中央正在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力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通过收费的方式增加低收入者的负担,难道不属于禁止的范畴吗?有关方面难道不应当加以干预吗?作者: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