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过强,一方过弱,弱者就无法改变被强者盘剥利益、侵犯权利的局面。
可不,一贯处于强势地位的银行,如今又开始向它的“上帝”们扣动收费扳机了。凡是到银行办理面值1元及1元以下硬币或纸币零钞业务的客户,都要向银行缴纳“数钱费”。具体标准是,200个硬币收取5元钱,每增加100个,加收1元钱。
照此推算,假如一名客户到银行办理200个一毛币值的零钞业务,最后到手的钱就只剩下15元了,其他5元就被银行瓜分了。“贬值”之快、收费之高、银行的效益之好,可能很难有与之相比的。
对银行收取“数钱费”的行为,价格管理部门的答复是,根据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对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收费,但零钞清点业务不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业务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商业银行自行决定。
言下之意,价格管理部门不会对银行收取“数钱费”的行为进行任何干预,消费者要想不被银行盘剥利益,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到银行存取零钞。但对于那些从事商业零售、蔬菜经营等小买卖的人来说,又如何能够做到。
说实话,我们真的很不赞成价格管理部门这样的说法。零钞清点业务费虽然没有列入政府指导价范围,但也决不是“市场调节”那么简单。如果说收费的多少可以由市场来进行调节的话,那么,收费项目的设立应当由谁来说了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