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一家被视为拥有数亿元市场价值的集体企业莫名其妙“被国有”,然后又以“1万元”的价格被私人竞买者拿下。该企业挂牌出售一个半月前,转让结果的文件就已经出炉,文件所述内容与最终的转让情况几乎完全一致。
见过贱卖的,没见过如此贱卖的。“一元钱卖国企”曾让国人痛心疾首,时至今日各项规章日趋健全,仍出现了如此贱卖,让人错愕。
这并不是一次高明的贱卖,在整个过程中,漏洞颇多、马脚频现。东梁煤矿这个集体企业,从被兼并到“被国有”,从被低价评估到产权转让给个人,每个环节都出现了问题。比如,当时评估称,“东梁煤矿”总资产32107314.9元,总负债32097653.64元,净资产9661.26元。转让价格是1万元。对于这一畸低的转让价格,如报道所称,当地不少人认为“简直低得离谱”,那相关评估部门为何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在煤矿的财产结构中,采矿权是重中之重,但在“东梁煤矿”转让过程中,采矿权转让价款完全没有提及。相关人员为何刻意回避这一点?
报道还披露了两个细节。一是,平鲁区财政局竟然为早已不存在的“东梁煤矿”,颁发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二是,该企业挂牌出售一个半月前,转让结果的文件就已经出炉,文件所述内容与最终的转让情况几乎完全一致。如果说前者暴露了监管部门的失职,那么后者则折射出权力之间的合谋,这种事前勾兑的阴谋,不免让人追问,这起贱卖事件背后到底隐匿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内幕?
前些年,在国企改制过程中,一些腐败现象为人深恶痛绝。学者孙立平称:“不少人比喻国企的处境是一根大热天的冰棍,不被人吃掉也要化掉,很多人就是用这个比喻来论证改制的必要性。
但冰棍现象仅仅用产权来解释是不够的,关键问题是冰棍所处的‘大热天’——腐败的大环境的存在。”改制并无不可,但腐败现象必须警惕,一些蠹虫利用改制之机,大肆侵吞国家财产;甚至为了达到渔利的目的,让大好的国企,有条件破产的就破产,没条件破产的要创造条件破产。如今,一些人为了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则不断运用权力钻空子、找漏洞,践踏规章制度。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但制度怎能扛得过强悍的权力?再加上监督不到位,乱象便必然频仍。
一些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暴得大富,与此对应的是普通职工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公共利益被侵占。因此,对这起涉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事件,必须严惩责任人,否则隐患重重。(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