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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华时期真实良民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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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5-22 来源:凤凰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 | |
也有的地方直接叫作身分证明书
这本良民证的发证日期是民国30年,也就是1941年,正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时期,在旧中国,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多数没有名字,夫家的姓加上娘家的姓就是本人的名字了。看此证我们知道那时汉沽的社会治安直接属唐山警务段管辖,总负责人是日本侵略者“角川目兼藏”,这身份证有他的指纹,这证明当时日本侵略者处心积虑的维护他们的统治,使这位角川目兼藏得要按多少万次手印。
| | |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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