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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住经适房还哭穷,讲不讲理

发布时间:2010-05-20 15:33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眉县建设局赵宏副局长介绍小区规划、销售详情。

   

   张森林

    陕西眉县在建的最大经济适用房小区,首期610套有409套内定给了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人员,其中不乏一些部门“一把手”。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喻琳、建设局副局长赵宏称,副科级干部月收入在2700-2800元之间,“眉县公务员也属于低收入家庭”。然而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6439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705元。(5月19日 《华商报》)

    经适房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具备申购资格的应是那些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奇怪的是,眉县竟将经适房大量内定给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机关干部,还口口声声称他们也是“低收入者”,毫无道理可言。

    显而易见,公务员收入稳定,保障能力较强,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福利和隐性收入,虽不算高收入群体,但无疑与“低收入者”沾不上边。况且,判断收入高低的标准是相对的,眉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6439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705元,当地公务员即使按照月收入2700-2800元测算,至少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资料图:眉县经适房“城市美景”销售中心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党的执政理念,各级官员理应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竭力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但遗憾的是,近年来有的地方频频发生“以权谋房”现象,某些官员不去积极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反而利用手中职权与民争利,抢占经适房。这些行为不但严重影响地方政府形象,也有损政府公信力,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决遏制。

    笔者以为,当前迫切需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坚决压缩“以权谋房”的空间。譬如在申购条件上采取更为严格的限制,对购买者现有住房状况、收入水平等作出明确规定;在经适房产权、上市交易、增值等方面进行约束,减少骗购经适房获利的可能;实行经适房审批信息完全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大惩治力度,让与民争利的官员付出应有的代价等,只有这样,经适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才可能真正惠及普通百姓。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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