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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需要更多“心理疏导”

发布时间:2010-05-19 08:18  来源:人民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此外,我国现阶段的心理干预所重点关注的,多是有自杀倾向、受过灾害的患病人群,或是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较少关注表面健康而实际上存在心理不适应的人群。改变以疾病为中心的生物医学思维模式,不只是关心患者的生理健康,而是要综合考虑社会、心理、环境因素,建立常态化的心理干预机制,改善这部分人群的生存状态,把可能造成公共危害的因素化解于萌芽。

国际通行的做法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相关组织机构,由专业人员到社区、农村、家庭,通过心理风险因素评估,对心理、精神上有隐患的人群进行排查并分级管理,进行个性心理干预,从而化解各种潜在的社会危机。一般来说,有人的地方就应该有心理咨询、心理援助。除了发挥政府的作用,心理健康的维护还有几个重要关口:一是家庭教育,二是学校教育,三是单位、社区等社会组织的教育。只要社会各个方面都让生活在其中的人感受到温暖和希望,就会大大降低精神疾病和公共治安事件暴发的风险。

心理健康是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在这方面,专业机构与社区、学校、家庭、个人等各方一起努力,加速建立心理干预机制,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服务模式,迫在眉睫。而加快此方面的立法,推动精神卫生法尽快出台,确保精神健康维护的相关投入,也应尽早提上议事日程。(李红梅)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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