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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炒蒜,炒得人心焦

发布时间:2010-05-19 07:18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有关方面有必要遵循、恪守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的观念,知法懂法,带头守法;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科学监管、严格监管。对于经济生活中的“炒作”、恶意竞争行为,当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地予以有效整治;不能总是耽于两眼一抹黑、雾里看花,听任“炒作”泛滥而一筹莫展,总是充当马后炮的角色。行政作为应有效、高效,而非失效、无效。以大蒜为例,有关方面若合理布局,组织蒜农科学生产,及时掌握、公布相关信息,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行为,断不会形成当今如此尴尬局面。最当具备一双慧眼的,就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欲根除“炒作”,转变政府部门职能与彻底消除垄断、还利于民当齐头并进。在诸如房地产、股票等的恶意“炒作”中,总少不了一些政府部门及其中一些人的身影。可以说,只有权力之手、垄断之手、官商勾结之手,才具备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炒作”实力与可能。不管这样的“炒作”打着什么冠冕堂皇的旗号,都是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与国家、民众的利益背道而驰的,都应在禁绝之列。需要强调的是,权力的拥有者,应是民众而非相关部门;权力应全部是用来服务、造福民众的,而非为部门及个人牟利。若权力助长“炒作”,伯仲不分,则显然需要深化改革,此更当时不我待。作者:祝振强 原题:一切皆“炒”何物不“焦”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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