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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择校费治理误入“高房价怪圈”

发布时间:2010-05-18 08:18  来源:红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小学招生报名近日开始,因教育部门打击择校力度加重,一些学校的择校学位变得“万金难求”。以往省级学校至少要4万元,今年已涨至6-7万,有的家长最高还给到10万,但是,有钱也不一定行,最好能找上面要个批条。(2010年5月16日《羊城晚报》)

择校费问题由来已久,不仅仅是广州存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它不仅严重影响着我国义务教育的公平发展,而且滋生和孕育着教育腐败。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每年的招生季节都要重申不准收取择校费,也不能变相收取择校费。本月初,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就联合发文,公布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七大任务。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但政策归政策,很多地方都没有真正落实,仍在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在一些地方,择校费问题已走入了遏制高房价同样的困局,一边是国家部委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文禁止和重申不能那样做,一边是置国家规章制度于不顾,变相的、变本加厉的疯狂去做,败坏着社会风气,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积蓄着民愤和民怨。

择校费和高房价真的就那么难治理吗?不是的。因为一些地方根本就没想过去按规定治理,也没有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去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解决办法。他们想的是怎么为了小集团利益而又必须应对上级检查的“对策”。择校费如此,高房价也是如此。如果所收的择校费和土地收益直接上交中央财政,或者全程公开所收资金去向,一些地方还有收取择校费的积极性吗?一些地方还会出现一个又一个“地王”吗?

学有所教、住有所居是两个民生问题,虽然很多地方在解决这两个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只要到基层了解一些实际情况,我们会发现,在学有所教方面,最突出的就是受择校费影响的教育公平问题,在住有所居方面最突出的就是发了很多文件都遏制不了的高房价问题,要把这两个问题彻底解决好,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杨维兵 原题:别让择校费治理误入高房价调控的怪圈)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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