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 - 新闻中心 - 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综合评论

蒙冤11年的赵作海不必“鞠躬致谢”

发布时间:2010-05-14 07:01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梅 广

5月9日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8时许,赵作海步入河南省高院设在监狱内的庭审现场。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裁定其无罪释放。赵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后,鞠躬致谢。(5月10日《新京报》)

闹不明白,赵作海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要向法庭鞠躬致谢?是缘于自己在大牢里“白吃白喝”了11年有点“口软”,还是因为一起错案将自己搞得妻离子散?

如果真要感谢,依我看,倒是有两个人赵作海真得好好感谢感谢:一是要感谢当初没有直接判他个“斩立决”的法官,不然赵作海恐怕早就做了“刀下鬼”了;二是要感谢“被杀害”人赵振晌,倘若不是他在风烛残年还能拖着病体返回家乡,赵作海除了背着故意杀人罪的恶名,还能有更好的结果么?

赵作海被宣告无罪,局外人大可为“迟到的正义”而欢呼,但对于当事人赵作海来说,正义迟到哪怕只是一小步,就意味着他要遭受更多的磨难和更大的痛苦。人生能有几个11年?一桩冤案,不仅耗费掉了赵作海宝贵的11年光阴,也改变了赵作海一家人的命运——妻子改嫁,四个儿女被迫辍学,房屋败损,田地荒芜……而这一切,又拿什么来弥补呢?

无论如何,沉冤得雪的赵作海都没有必要“鞠躬致谢”,而是应该理直气壮地接受道歉,申请赔偿,并要求相关部门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让制造冤案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既是为自己讨回公道,同时,也是为了伸张社会正义,促进法治建设。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