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盖房子”、“找票子”,给农民“穿衣服”是重庆市2010年的三项重点工作和改善民生的三件大事。给农民“穿衣服”则是户籍制度改革,是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最根本的体制问题。此次重庆户籍改革的创新在于,农民进城后,他们的宅基地、林权地和承包地这“三件衣服”暂时保留,“不能让农民裸着身体出村”。(4月29日中国新闻网)
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一定要把民生问题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其实,无论做实事,还是办好事,都不能搞“剃头挑子一头热”。即便是出自好心要维护农民兄弟权益,为农民兄弟做实事、办好事,也得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帮农民之所需,让他们心悦气顺,心甘情愿地接受。否则,人家照样不领情,甚至满大街骂娘,费力不讨好。
当前,重庆市已蹚入统筹城乡改革“深水区”,城市面积从400平方公里到10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从400万到1000万。如何保证新增加的600万人口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这不仅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的直辖市”目标的实现,还关系到600万城市新增人口的根本利益,的确是对重庆户籍改革的一个严峻考验。
毫无疑问,户籍问题自然是一道不能避开、无法绕过的“槛”,而怎样迈过这道“槛”也是大有讲究的。近年来,农民进城后生活不满意、想回农村又丢失了“根据地”的现象增多,致使其生活陷入窘境,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有鉴于此,重庆确定户籍改革必须把握的原则是:坚持农民自愿转户、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以防止侵犯农民的基本权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城市出现“贫民窟”。
这一户籍制度改革的亮点首先在于:暂时保留宅基地、林权地和承包地这“三件衣服”,不让农民“裸着出村”。也就是说,允许农民“反悔”,给他们预留一条退路。这才叫把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摆在了改革的首位,真正是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户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的做法值得称道。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开始趋好向暖,各个领域里各项改革的力度必将进一步加大。比如,我国城乡目前对立、分裂的户籍制度,奠立了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使城市和乡村在利益格局上形成巨大反差,助长了地缘群体和地方保护意识,阻碍了社会整合和良性运行。实践证明,实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有助于实现农民拥有同等的社会生存权利,享受同等的社会福利保障,实现相对的地区社会平等。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下定决心,坚定不移向前推进。
问题是,任何一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光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向前推进的主观愿望和勇气是不够的,还必须着眼现实,从实际出发,认真揣摸和把握群众的现实心理,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忧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把帮助及时送上,积极稳妥地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槛”,既不害怕矛盾问题,也不无视矛盾问题。不能只走“华山一条路”,多几种选择,尤其是允许群众有思想反复,给他们留好回路,确保他们进退自由,后顾无忧,像重庆市那样暂时保留“三件衣服”,允许农民选择退步,这也正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改革措施,促进户籍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展。
规章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规范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户籍制度改革则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的进一步完善与加强。在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特别强调指出,“我们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注重人性化,讲究人情味,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刚柔并济,不可偏废,这样才能使规章制度成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真正利器。 (徐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