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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须防楼市数据“假摔”

发布时间:2010-05-02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舒圣祥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最近一周一线城市成交量出现全面下挫,杭州跌幅最大,环比下跌72.55%。10个重点监测的城市中,9个城市成交面积环比下跌,4个一线城市的成交量也是全面下跌。值得注意的是,成交面积降幅较大的深圳,成交均价却出现了12%的环比增幅。(4月29日 《第一财经日报》)

新政出台之前,公众明明感觉房价在“坐火箭”,可统计数据却显示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仅上涨1.5%。如今,楼市调控新政刚刚出台,各个地方政府的实施细则尚未公布,相关机构就马上出来发布数据,表示楼市成交量“跌得厉害”,让人不得不佩服其中的奥妙。

数据的“同比”与“环比”,一字之差却有着天壤之别。过去,相关机构若想告诉你房价涨幅很“小”,通常都会用“同比”,而对“环比”数据绝口不提。反过来,倘若相关机构想营造楼市“快不行了”亟待出手拯救的气氛,肯定都会用“环比”来放大数据效果。

不必过多猜测有关机构用“大跌”数据形容楼市的意图。好在有了此前的亲身经历,在楼市假装“应声摔倒”之时,清醒的公众已经不会去跟着非理性。此时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在各地方政府尚未出台相应调控细则之时,“大跌”数据会不会成为地方政府“救市”的口实,毕竟,高房价背后的土地财政才是他们的“心头肉”。

近年来,楼市之所以出现所谓的“越调越涨”、“短跌长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国家政策尚未落实,就被地方政府的“下有对策”曲解。当下,楼市成交量下跌不过是一种暂时的表象而已,倘若新政就此止步,房价就有可能如一些开发商放言的那样出现“报复性上涨”。某种意义上讲,市场一观望成交量就会下跌,但这仅仅是楼市博弈的开始,最终的调控效果应当体现在房价上。

其实,暴涨过后的房价下跌并不可怕,连年飙涨的高房价已形成巨大的暴利空间。楼市调控的实际意义应当在于房价的理性回归,从而使楼市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在“量减价不减”甚至“量减价增”的格局之下,楼市需要的依然是调控政策的持续发力和严格落实。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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