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 - 新闻中心 - 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综合评论

打击文贼不能光靠受害者一个人呐喊

发布时间:2010-04-25 06:41  来源:红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有网友在桂平市政府论坛爆出惊人内幕,称广西桂平有一伙专门利用黑客手段盗窃时评稿件,发表到各大媒体骗取稿费的人,网友称之为“文贼”。而在维基百科上,桂平市更被冠上了“中国文贼之乡”的恶名。(据4月20日《信息时报》)

 广西桂平文贼猖狂在业内几是共识,从07年开始,很多老练的编辑对此便有所警惕,至于写手早已心有余悸,文贼抄袭自己倒也罢了,最怕编辑误把自己当文贼,那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因而在圈子内,早已形成打击文贼的舆论,无论是初写时评还是时评老手,对于广西桂平的文贼,都略有耳闻。可以肯定,打击文贼的舆论早已形成,而如今的新闻报道则将其推上新闻舆论的高度,是打击文贼的一大进步。

 颇为吊诡的是,尽管当地政府网站上关于桂平文贼的留言甚多,外界传闻不少,甚至于调侃都说有空没空常去骂骂桂平文贼,而桂平市宣传部新闻科却毫不知情,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当代,真的很难让人相信。那只有两种解释说得通:一是新闻科是挂牌的,里面工作人员多为闲职,根本不关心本地文化的发展,或者是本身失职所致。二是新闻科是有意说谎,明知有此事,为顾及本土形象顾全大局说的“官面文章”。

 众所周知,文字写作是一种劳动,那么其就应该得到劳动报酬,并且依法享有知识产权。文贼偷盗文字的行径侵犯到作者这些权利,属违法行为,理应得到相关部门的严查和处罚。可从文贼横行至今已有三年之久,中间有过不少作者打电话投诉,却无一例外地以“碰壁”告终,个中缘由不言而喻,那就是相关部门的懒政思维作怪。

 打击文贼是必要的,净化写作环境也迫在眉睫,毕竟,写时评写副刊的大多写手不比大作家,其收入并不乐观,让他们自身打官司维权,很明显不合实际,而放纵无异于纵容,会让文贼更加猖狂的。“中国文贼之乡”或许只是网友的噱头,可这噱头背后的利益与知识产权诉求,却是新闻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也亟需公安部门的主动出击。

 公众对于不负责任的当事人往往用“录音机”做比喻,可悲哀的是对于文贼抄袭一事,桂平公安局也好、新闻科也罢,却连录音机都不如,其背后玄机值得深思。打击文贼仅有舆论远远不够,尚需相关部门当“金刚钻”,才能还给写手一个交代,如若不然,写手也只能在遭遇文贼后大骂几句脏话泄泄气。(龙丽纤)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