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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房不认贷”旨在抑制投机

发布时间:2010-04-24 11:29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余丰慧

银监会官员表示,新的房贷政策不再以贷款记录来认定,而是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4月22日 新华网)

这次房贷新政在第二套房认定上体现“严”字当头,体现出抑制投资投机的决心。银监会官员说,第二套以上住房认定将以家庭为标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其实,此前《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已经明确要求是以“家庭”为单位,银监会官员进一步说明“家庭”由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组成,使住房的人员组成进一步细化。同时,以家庭住房数量来认定套数,表明了房贷政策的根本性转变。

2007年底出台的房贷政策并未明确这些细节:一是在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的认定标准上没有明确说法,二是对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认定是否以银行贷款为标准没有界定。要划分第二套以上住房,主要将涉及到一些需要贷款购房户,以及其贷款额度的问题。商业银行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往往以是否有贷款来认定住房套数。如果购房者第一套住房有贷款,其购买第二套住房仍需要贷款时,其风险就比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无银行贷款者的风险大。因此,商业银行是以有无贷款来认定第二套以上住房的。

而这次房贷新政以家庭住房数量为认定标准,在考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问题的同时,主要考虑的还是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这再次彰显中央抑制畸高房价的决心。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说得好,从整个新政来看,政策出发点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够了,一个人没有必要住两套。房地产按揭贷款只支持购买自住房的资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卖房屋的资金需求。如果说近期中央调控楼市频出重拳的话,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上的颠覆性转变则又是一记重拳。

新政已经出台,重拳已经举起。下一步的关键要看新政的落实力度,只要新政能够被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国楼市就有望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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