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原县委书记、文山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贪污受贿近500万落马,以贪污、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4月19日《昆明日报》)。
据说赵仕永被称为全国最贪县委书记,除了贪污、受贿近500万(不包括上千万来历不明的房产),是全国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贪污受贿数额之最外,更因为他创下贪官中的报销之最,是名副其实的“报销王”。赵仕永用公款报销的方式贪污公款,大到万元以上的彩电、冰箱、皮包、手表,小到几元的洗漱品、袜子等,赵仕永都公然以公款报销。
赵仕永把自己使用的物品都拿到公家去报销,是“用足政策”的表现。既然有公家这个“冤大头”,自己为何不报销?能报销而不报销,岂不是傻呀!所以,当官做到县委书记这一级,完全可以把一切开支由公家报销的,只要他自己愿意,就没有谁可以阻拦。或许,单位也有财务制度,开支先要审批同意,买回来还要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然后领导审批。但是,这些制度是只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当然不包括县委书记。全县没有第二个人可以不批县委书记的支出。而且,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县委书记需要,下面的秘书、司机就会买来,什么批准、报销都与他无关的。聪明的秘书甚至不等书记开口,就会把一切准备好了。
说赵仕永是贪官中的“报销王”,这可能只是媒体封的,原广东省汕尾市副市长马红妹的“报销”事迹可能并不比赵仕永逊色,她家里的一应开销都由公家支付,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概由秘书打理;她的秘书因此又兼上了业余出纳之职。连外出开会购买卫生巾,也叮嘱随行人员“莫忘开发票”。而且马红妹不仅有报销的实绩,更有报销的理论。她说:“我认为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甚至被双规时还嚎啕大哭说:“我想不通,想不通,我是人民的公仆,我花人民的一点钱算什么?!”
难道只要权力者愿意,谁都可以成为“报销王”?为什么像赵仕永、马红妹之流的“报销王”还是引起关注?就是因为大多数人虽然也搞“三公消费”,但还不屑把洗漱品、袜子、柴米油盐都拿到公家报销,因为这点小钱捞起来也太费神,那些一个晚上就能捞钱几十万的官员,何必为了几十元麻烦?同时还在下级面前丢人现眼?连几十块钱都不放过,这种不顾廉耻、悭吝小气为普通人所不齿。所以,人们谴责的可能只是这些贪官的道德水准之低劣、下作。然而对于权力不受制约的实质问题依然忽略,这才是悲剧所在。只有当道德水平很低的官员想报销也不可能,监督制度才是进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