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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骗仙人跳:古代各地流氓门道

发布时间:2010-04-21  来源:腾讯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西晋太康二年(281),一个风高月晦的晚上,坐落在河南汲郡(今汲县)荒郊野外的一处战国时代的陵墓被人掘开个豁口。躺在棺椁内的腐尸是500年前南面称孤的魏襄王,掘墓者是当地的一个偷儿,名叫不准。

 不准像只田鼠似的,从自己凿通的豁道里钻进了魏王墓。墓穴内漆黑一团,他伸出双手四下摸索,抓到了一把竹片,即将竹片点燃照明。火光闪闪中,贪婪的偷儿瞪大贼眼,竭力搜索并攫取墓中每一件值钱的物品,然后满载离去。天色将晓时,有早起的乡农远远看见古坟中余烬闪烁,忙跑去报官。及官中派人来查看时,现场除却暴陈烂棺的腐尸外,只剩下一枚长约二尺五寸的铜剑和塞满陵室的竹片了,因为曾被偷儿点燃当照明物,不少已成灰烬。

 竹片上用黑漆书写着蝌蚪文,这就是纸张发明前古人用来记事作文的“竹书”。竹书装了几十车,全被送到京师洛阳,经著名学者束皙等人考订整理,一共编定出古书16种75篇,其中包括至今被史家视作珍籍的《竹书纪年》。最让人痛惜的是,由于偷儿的肆意践踏并燃简照明,有七篇竹书因残损严重,再也没法辨识原貌了。

 西晋政府下令严缉暴殄文物珍籍的罪犯,方幸得手的窃贼很快便落入法网。到唐人纂修《晋书》时,便根据官方存档,赫然写上了“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一个小小的盗墓毛贼居然名垂青史,这在官修正史上是个异数,恐怕连不准本人也没想到过。

 盗墓这种勾当,是中国古代最普及的偷窃行为。春秋时,孔子去参加鲁国摄政季平子的丧礼,见其亲属正要将国君佩带的玉器放入他的棺椁中陪葬,连忙上前阻止说:“放如此贵重的宝玉陪葬,岂不是要让死者暴露尸骸于荒原?”贵为摄政王者尚未入土,孔子已经先担忧起陵墓被人发掘的可能性,这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盗墓风气已十分猖獗了。

 墓穴乃死人葬所,这等阴森可怖之地而引人入胜,关键在于自西周以来逐渐扬厉的厚葬习俗。富贵人家的墓葬,棺椁必重,陪葬必厚,珠玉货宝,衣被珍玩,以及死者生前使用的名贵器用等,大量地随其入土。于是许多以偷盗为生的窃贼,竞相把攫取目标由活人转向死人,显而易见的好处是作案时风险小并容易遮盖犯罪形迹,从而减少了遭捕被究的机会。《吕氏春秋》点明这批盗墓贼的社会渣滓身份:都是些不顾从法令、不听从父兄教诲的子弟。凡用釜吃安分饭的乡邻们都要群起驱逐他们。他们畏惧耕田砍柴的辛劳,又贪求美衣侈食的享受,小聪明便耍在干坏事上,遂结成掘冢盗墓的团伙,日夜凿道钻穴,偷窃瓜分坟内的葬物。据《汉书·地理志》载,彼时赵国、中山国等地方,盗墓几乎泛滥成灾。再看杂书上有关历代流氓犯罪的史料,差不多都有这类勾当的记录。如汉初时黑社会的巨枭郭解手下,就有一大帮专以盗掘坟墓为能事的喽。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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