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国务院17日发出的通知指出,银行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4月17日新华社)。
距离1月份的国务院“国十一条”颁布只有3个月时间,就在不到一周内连续出台两项调控措施,间隔时间之短历史罕见。同样,也正是由于一季度经济数据中房价在高位连续暴涨同样历史罕见,才催生了先把银行口袋扎紧的严厉政策。
既然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不能回头,房价又如此不给面子,那么以利率和税收为主要抓手的经济手段进行调控,无疑是当下最为有效的选择。然而,以上两条政策其实并无多少新意,例如,在2007年房地产过热时,就曾出台过“购买第二套房利率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1倍”的规定,只是首付比例为4成;对于首套房与二套房首付比例各加一成的规定,其实各大商业银行此前就已经如此实施,只不过是更加明朗化而已;对于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责任明确,则在1月份的“国十一条”中的最后一条中已有所体现。
如此说来,调控新规只是将此前的一些调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前移了监管关口而已,那么这次就能收得良效吗?新规的效果尚不可知,但能够明确的事实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没有变,房贷依然是银行最为热衷的优质贷款。因此,部分依靠地方政府和银行才能实施的最为严厉的监管措施能否得到切实执行,都要打一个问号,因为规定中并没有“须”的字眼,而是“可”。从以往的情况也可以看出,很多信贷政策在商业银行落实时,往往都会“打折扣”,想方设法为二套房或者多套房的购买者创造低利率的贷款条件,以逃避国家监管,增添市场份额。
事实上,以现有的政策措施,都始终在是否鼓励投机性购房需求上犹豫不定。在当前流动性过热的背景下,投资商品房依然是富人手中热钱的最好去处。因为,自房地产商业化改革以来,任何时候以两年为一个投资周期看,投资者都是获利的,而且利润越来越大。换言之,这几乎可以看做是一个零风险、高利润的投资项目。也正是由于高收入群体与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事实上的合谋,再加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缺失,才造成了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梦越来越远的局面。在只能购买商品房的前提下,其稀缺资源的属性便显现出来,供求关系的失衡被不断放大。没错,消费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观望,对高房价说不,但每一次等待无不是以更大的失败告终,“价高者得”的市场规律令人迷茫。
在此情况下,频繁利用银行贷款和利率杠杆来投机炒房的需求必须得到坚决遏制。而区分投资和投机的需求并不难,只要看他是在多长时间内售出房屋。利率政策的调整,可以有效增加自住和投资住房的压力,但税收政策的调整才是抑制投机需求的法宝。炒房者几个月就翻番的投资收益难道不是对税收公平政策的最大嘲讽吗?
两项新规只是房地产热的一次救急“退烧针”,要想使热度真正掉头向下,还需要更多打在七寸上的后续措施来治本才行。(宋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