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40秒,这是青海玉树7.1级大地震发生时间的准确表述。我们关注到,与两年前那场猝然袭来的汶川之灾不同,此次玉树地震存在一个十分突出的前震(据央视14日连线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研究员孙士宏报道),其发生时间是当日凌晨5时39分57秒,主前震之间相隔接近两小时,这是值得深思的“两小时”,也是生死攸关的“两小时”。
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应该说,我国目前地震监测预报的动态反应能力已今非昔比。玉树地震前震发生仅半小时后,6时10分,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的网站上即已发布此讯。此时,后续强震尚未发生。我们可以认为,即便从这个时候起采取紧急行动,哪怕对民众进行“适度警示”,仍具有不可估量的减灾价值,更不用说,应激行动其实还可以更早。
4.7级属于“中强震”范畴,烈度大的地段已足以造成房屋破坏。来自可靠渠道的消息也表明,玉树前震发生之后,由于有感,很多老百姓都已及时跑出户外,青海省地震局当时也为此进行了紧急会商。会商究竟涉及哪些具体内容,公众尚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很显然,“会商”的结论认定,这只是一次一般意义上的同等量级地震,而非强震即将来临的“前震”。基于地震预报工作的特殊性,有关部门的这个结论或许无可厚非,但至少客观上使原本可以救命的两小时,变成了致命的两小时。
地震预报,尤其是短临预报,当前总体上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公众总是苛责专家们能给地震做出准确预报的“重压”之下,专家其实有专家的难处。面对可能失衡的地质之变,他们的心态更加动荡不稳。一方面,并非所有的强震均存在有感前震,另一方面,从学术数据来分析,“4.7至5.9”这一区间级别的地震成为前震的概率并不高。断之有,却极有可能无,这算是“误报”;而在玉树,断之无,惨案却真实发生,这又有“漏报”之嫌。
对地震预报工作而言,无论误报还是漏报,势必都会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但笔者认为,两害相权应取其轻。把握包括前震在内的一些显著征兆,在当今已经积淀丰厚的技术支撑之下,既然我们仍不能做到“十拿九稳”的最优抉择,那么“宁可信其有”不失为一种务实的次优选择,因为,若干次误报造成的损失,远不及一次漏报付出的代价巨大,后者人命关天。
其实我们知道,所谓“漏报”,相当多时候只是源于“谨慎不报”。地震预报发布历来具有严格的制度保障,在这样的体制内,“一言九鼎”的相关专家就成为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防震抗震工作的关键群体。这个领域的专家们究竟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并不单单取决于其学识,还取决于其胆识。只要有理有据,果敢拍板,即便出现所谓“误报”,相信社会也会给予充分宽容。毕竟善意的误报不丢人,而一味惧怕风险的“不敢报”却是在害人。
相关资讯表明,当前我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正进入一个地质活跃期,防震工作千钧之重。国家地震局局长陈建民在纪念汶川大地震一周年时说过一句话:“地震宁可千日没有,不可一日不防。”结合眼前青海玉树地震,我们不妨将后一句改为“不可一时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