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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警寻乐不买单的底气来自哪?

发布时间:2010-04-15  来源:人民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项城四民警夜总会找小姐K歌不买单。(人民网观点频道原创漫画 作者:朱慧卿)

    河南项城四民警夜总会找小姐K歌不买单。(人民网观点频道原创漫画 作者:朱慧卿)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项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铭等4名民警,在该市翡翠明珠夜总会唱完歌后不愿付账,在耍大牌中与“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并将夜总会的大门和玻璃砸烂,而4名民警也被打伤。4月13日,记者调查获悉,曹兴军等人已被免职。夜总会经理说,按照夜总会内部规定,凡是公安部门以及老板的朋友来唱歌,他们可以不收房间费,但女服务员的陪唱费不能免。

  身为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督察大队教导员、交警大队副中队长等职务的四个民警晚上到夜总会唱歌娱乐,评心而论,警察也是人,工作之余,只要没有公务在身,到娱乐场所唱唱歌,放松一下,未尝不可,消费埋单,也天经地义。但问题出在他们拒绝支付服务费,竟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还与夜总会的工作人员大打出手,砸坏人家的大门和玻璃门,性质发生了变化,完全把子自己当作是江湖“混混”,暴露出傲慢的嘴脸,十足的霸气。

  作为公职人员的民警缘何拒绝埋单而来“白玩”,底气到底来自哪里?以笔者之见,这些人还不是依仗着自己是公安警察,掌握着诸如夜总会、浴城、健身房等消费娱乐场所的管理权,我是管理者,你是被管理者,“我的地盘我做主”,显得一副老大自居的样子,要么以权谋私,要么相互利用,要么胆大妄为,甚至为非作歹。在他们眼里,光顾高档娱乐场所消遣似乎理所当然,要不然夜总会怎么会内部规定,凡是公安部门来人唱歌,不收房间费呢。因为夜总会经营者知道公安部门得罪不起,平时娱乐场所里各色人等皆有,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在所难免,甚至还会碰到江湖混混“砸场子”的头疼事情,人家有求于公安部门为其做主,维持秩序了;再说,人家公安部门如果不留情面,本着公事公办的原则,从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等角度出发,也会“管死”夜总会的。夜总会只有利用一些“潜规则”,设法讨好、巴结公安部门及相关民警了,使得他们睁一眼,闭一只眼。大家可以心照不宣,甚至沆瀣一气,相互利用,你经营尽管去赚钱,我管理可以来白玩,倒也相安无事。安徽亳州原特警支队长还干脆把办公室设在浴城里,享受长期免费“检阅小姐”的待遇,还要收取所谓的“保护费”(2010年4月7日中国法院报)。可见,他们之间的默契程度。

  只可惜,这家夜总会考虑问题还不十分周到,好像对民警们不买账,仅仅免收了房间费,还要向他们收取女服务员的服务费,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这还了得,发生“激烈冲突”也理所当然了。但作为民警的他们,有没有好好地想一想,人家女服务员陪你唱歌,陪你玩耍,甚至还要陪你打情骂俏,从晚上折腾到凌晨时分,你不给钱,叫人家回去喝西北风呀,要夜总会全部买单也不可能,人家靠经营维持生计,换成是你警察来经营夜总会也会这样做的。

  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神圣而光荣;警察承担的是一份责任,行使着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的公权力;警察虽然只是公安部门的一分子,但他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警察的一言一行,要经得起考验,切不可把自己沦落为“黑社会的保护伞”,成为“警匪一家子”。因此,警察要尊重职业道德规范,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不利用职权拉关系、谋私利,不徇私枉法。而作为担任一定职务的民警更要自身严明,以身作则,带头守法,刚正不阿,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好表率。这样才对得起头顶上的国徽和警盾,无愧于人民警察这个光荣称号。

 

(作者:何国庭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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