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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者应该看谁的脸色行事?

发布时间:2010-04-14 07:38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前不久,一位省委书记在谈及本省发展时说,让老百姓吃得更健康,穿得更漂亮,住得更舒适,行得更通畅,活得更有尊严,让百姓笑出“幸福之美”。他认为,老百姓的笑脸,是对共产党人的最大褒奖。

 这位省委书记的话,让笔者想起这样的话题:为官者应该看谁的脸色行事?做官应做给谁看?

 《康熙微服私访记》中有个叫刘春的知县,曾经说:“做官做给老百姓看,那是个傻瓜;做官要做给京城大官看,这官才会越做越大。”应该说,这是刘春的经验之谈。像刘春这样的官是不会管老百姓的荣枯事、忧乐情的,也不会在乎老百姓的脸色是哭是笑,其看的只是京城大官的脸色。对于封建官吏,我们不可能要求他“为人民服务”。然而,我们共产党人做官到底应看谁的脸色、应做给谁看呢?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做官就是要以老百姓的脸色为镜子。老百姓面黄肌瘦、愁眉苦脸,我们应该愧疚,应该鞭策自己努力工作,去为他们谋幸福,让他们因为生活美好了而露出笑容。我们党历来倡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官不做给老百姓看,又做给谁看?“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每个领导干部都应甘当人民公仆,千方百计、任劳任怨地为人民办实事。如此,老百姓看了,就会称赞和拥护,就会笑出“幸福之美”!

 然而,我们也看到,个别领导干部与刘春一样,平日里并不在乎老百姓的脸色,总抱着“做官给大官看”的信条,千方百计在上级领导面前表现自己。于是便有了弄虚作假、溜须拍马、结党营私、行贿受贿等种种恶劣行径,其目的就是给上级领导看着高兴,捞个名利双收。这种“做官给大官看”的人,心中根本没有老百姓的利益,不在乎老百姓脸上的怒色、怨气。当然,这种官迟早会“自己打倒自己”,被人民唾弃!(李贵德) 原题:做官给谁看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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