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北京市殡葬协会负责人表示,对于北京期满20年的“老墓”,市民政部门、法制办正在论证,清明后将出台具体续租办法,首次明确可以通过续费的方式继续使用。续租老墓只需再缴土地租赁费、墓穴管理费两项费用,“比初次缴纳费用大减。”(4月4日《新京报》)
制定墓地续租政策,或许是想以经济杠杆解决墓地不足的问题,但该方法无论如何都难以让民众接受。
“死不起”是当前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在很多地方,墓地的价格早已远超房价,如果再规定墓地20年期满之后必须花钱续租,只能让民众“死不起”现状越来越严重。
而且,墓地续租也不符合民众习惯和心理。一直以来,不论是什么地方,一个现状就是墓地基本上都是永久性使用。现在,打破这种永久使用状况,很容易引起纠纷。同时,国人死后,有着“入土为安”的传统,如果墓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不续租则尸骨无处安置的话,实在有违人性。
出台墓地续租政策,其政策本意或许是为了公共利益,但在实行的过程中,该政策很可能会走形变样,并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牟利的手段,进一步加重民众殡葬负担。(徐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