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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汉奸案”的来龙去脉

发布时间:2010-03-29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与此同时,陈独秀托好友罗汉找到正在南京与国民党谈判联合抗日事宜的中共代表团的叶剑英、李克农,转达了陈独秀要求回到党内去延安工作的愿望。叶、李对此表示欢迎,因为陈独秀是中国托派领袖,事关重大,他们不好决定,所以叶、李特为罗汉准备了旅费和介绍信,请他自己前往延安与中共中央商谈。罗汉于9月初抵达西安,会见了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中共代表林伯渠。经林电请中央同意后,罗汉准备去延安,不料正好此时山洪爆发,导致交通中断,罗无法成行。中央遂通过电台以毛泽东、张闻天的名义对陈独秀的要求提出了3项先决条件:“(一)公开放弃并坚决反对托派的全部理论和行动,并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承认自己过去加入托派之错误;(二)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三)在实际行动中表示这种拥护的诚意。”罗汉即准备返回武汉向陈独秀汇报。行前,林伯渠特意叮嘱罗汉:陈独秀在文化史上有不可磨灭的功绩,在党的历史上有与别人不同的地位,若能放弃成见回来工作,于民族于社会都是极需要的。他要求罗汉回去后对陈独秀作耐心的规劝。

    就在罗汉北上赴陕之际,陈独秀再次托人转告中共代表团,表示自己与托派组织已脱离关系,希望会见党的代表。于是,叶剑英、博古会见了陈独秀,在谈话中他们希望陈独秀能公开声明拥护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及脱离托派组织。陈独秀虽表示完全赞成党的抗日政策,但对于公开声明脱离托派组织并承认错误的问题,未明确表态。过后不久,应陈独秀的要求,叶剑英又专门与他会晤了一次。

    罗汉回武汉后,向陈独秀报告了中共中央的3项条件。陈独秀立即致信中共中央,并起草了抗战的7条根本意见,委托罗汉赴南京转交叶剑英、博古,博古阅后认为陈独秀的主张与党中央的路线并无原则上的分歧。11月20日,中共中央理论刊物《解放周刊》发表了《陈独秀先生向何处去》一文,该文诚恳地希望陈独秀“虚心检讨自己的政治错误,重振起老战士的精神,再参加到革命的行列里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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