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先至”发展模式特指后发地区通过发展思路的创新,在突破常规做法的基础上,赶上并且超越先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一种大幅跨越的发展方式。 该模式具有两大基础性发展理论基石。
一是后发优势论,该理论中心观点是认为后发地区可以利用经验借鉴优势、技术引进优势、外资吸纳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是发展经济学的提升理论,其主要代表是新结构主义论。新结构主义论的核心思想是认为后发地区由于特殊的实情,必须调整相应的产业结构,人才队伍结构以及工作运行机制,采取适合本地区实情的发展思路和有效的工作方式才能提升成功。其理论运用在国家层面和地区层面都有一定的普适性,同时也强调发展条件的特殊性。该理论也指出发展中的快速赶超及大幅提升表现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统一。
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深入,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社会治理方式的不断改革,后发地区面临的发展环境不断地发生变化,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也在相对的不断变动,这要求后发地区在制定跨越发展战略时必须更加重视时代背景的特点和要求。因为历史上提升成功的战略都有其特定的外部环境,都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针对后发的地区适用的。离开了一定的时代背景,发展条件,这些战略就难以成功。如幼稚产业保护论对于工业化早期的德国来说是适用的,但对于二战后科技革命兴起背景下的第三世界地区来说,由于技术差距的扩大,进口替代的延伸,国内发展环境的巨大差异,社会资本的不同,这种战略已经很难实施。同样,前苏联的重化工业优先发展的提升战略也只能在前苏联这样一个特殊的地区在特殊的时代获得成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随着新的时代背景特征和要求来调整修改阶段性目标的设置,积极更新发展的方法和手段,以实现快速赶超。
重视“后发先至”发展模式的时代背景要求,主要是强调外部环境的改变对该模式推进的影响。然而,在同样的时代背景下,为什么有些后发地区可以取得经济的提升,而有些地区采取同样的战略却难以获得经济的提升呢?这就涉及“后发先至”发展模式的支撑条件问题,特别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内部因素。无论是对一个国家发展而言,还是对一个地区发展而言,都是如此。如在一战之前,在西欧的大国中,为什么只有德国获得了跨越发展,而奥匈帝国、意大利、西班牙却不能?这就和德国发展的内部条件有关。首先,李斯特理论在德国影响巨大,李斯特的关税同盟理论和铁路线建设在德国付诸实施,成效显著。其次,德国具备了一定工业基础,尤其是普鲁士在1850年就形成了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产业规模。再次,德国的地区主义传统,政府的高效率,强烈的民族主义都保证了政府的强力度推进。又次,德国的教育与国民素质在当时欧洲居第一,特别重视工艺技术的革新。第四,德国煤铁资源丰富,在重化工业阶段占有优势。第五,德国与当时最发达地区英国接近,技术扩散最先收益,等等。正是如此多的有利因素发挥综合效应,最终使德国在那一时期实现了“后发先至”。
现实社会中,有些人认为后发地区与先发地区的差距主要在产业结构方面,只要后发地区采取一定的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就能获得经济的提升。然而,类似这样的观点总体上来说比较片面,这是线形化的发展观。随着发展实践的不断积累,发展理论的丰富,人们对跨越发展问题的认识越来越全面。例如更加重视制度、文化以及社会民生问题在跨越发展中的作用等等。因此,我们需要深刻地认识到“后发先至”的跨越发展不仅仅是一种线性跨越,而是立体的跨越,其效果应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我们还需要深刻的认识到“后发先至”发展模式本身就强烈地凸现了在发展问题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所以,我们必须在深入认识相关理论及经验、领会其精神实质的同时,在行动上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坚定地投身于跨越发展的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