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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入要真正用于民生

发布时间:2010-03-21  来源:新京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地王”风波还在继续。继3月18日国资委关于76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的表态之后,昨天上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和北京市财政局也就土地财政等问题给予积极回应。

 对北京前三个月土地收入的暴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曾赞荣表示,北京一季度已供应住宅用地670公顷,其中政策房用地400公顷。这意味着,北京一季度土地收入快要超过去年全年的一半,但绝大部分的土地供应给了政策性住房;而且,他特别指出,2010年政策性住房用地125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达1600万平方米,同比去年增加60%以上。“一季度400公顷的政策房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不到3500元/平方米,和出让商品房用地相比,政府让利达300亿元。”

 的确,北京市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地和建设力度,让普通民众圆居住之梦,可谓善政。尽管“政府让利300亿”的说法似显不妥,毕竟保障房属于政府应尽之责,今天大举建设,是弥补欠账,而非让利于民。但总体来说,在保障房建设上,北京在全国应属前列。

 从政策性住房的建设进度看,在上半年争取完成全年的政策性住房土地供应,实现年内全部开工。而且,北京市今年确定要开工建设13.4万套政策房,竣工4.6万套,并使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住宅用地50%以上,新开工建设政策性住房套数占全市新开工住宅套数的50%以上,在全部解决2009年12月31日前7.4万户正在轮候家庭的住房问题的基础上,建设6万套定向安置房。

 这样看来,这个规划有数字,有目标,有进度,公众到年底时,可以据此盘点这一民生承诺。就此而言,北京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种种举措,都属可褒奖的民生之举。如果各大城市都能在保障房建设上如此用力,民众对高房价的情绪就可以大大舒缓。

 另外,就土地财政问题,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孟景伟给出了几个意味深长的数字:一,2009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完成2026.8亿元不包含土地收入。这显然是在回应对北京“土地财政”的质疑;二,2009年北京市土地出让金实际为494.17亿元,而不是900多亿元,因为900多亿是合同价款,不是实际到位的钱。这个说法,违背了会计记账的基本原则:收入是按权责发生而非收付实现确认的。三,北京市土地收入完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除了20%用于弥补土地开发整理成本,80%用于民生支出。

 但看看他所说的4块民生项目:一是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方面26.5亿元,占收入的5.4%;二是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方面38.5亿元,占收入的7.8%;三是用于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319.46亿元,占收入的64.6%;四是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安置费等方面2.51亿元,占收入的0.5%。

 这个“民生”的概念似乎大了点。将社会经济的所有问题都看作民生问题,的确没错,但泛化民生概念,有悖时下中央对民生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北京市的土地出让金,只有7.8%用于廉租房建设,而绝大部分———64.6%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农业土地开发似更应理解为政府为下一步征地而支付的前期成本。

 土地出让金80%用于民生,这无疑是对的。但更应不折不扣地用于民生,而不是将民生泛化。如果把北京市保障房建设和土地收入联系起来,令人担心的是,尽管北京市的保障房建设规划很美,但如果没有资金保证的话,会不会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避免这一后果,就需痛下决心,拿出更多土地收入用于建设保障房。(新京报社论)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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