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据中金公司研究报告披露: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不含票据)约为7.2万亿元,其中2009年净新增约3万 亿元。多个地方开始卖地还债。(3月17日 《中国证券报》)
这个消息是令人惊异的,因为地方政府给公众的印象一向是出手豪爽阔绰,是从不差钱的,没有想到他们居然也都是“负翁”。
7.2万亿,相当于国家全年GDP的1/5还要多,这不是一个小数,地方政府负债如此之巨后果是很严重的。很显然,政府不能以破产清盘的方式勾销债务,这7.2万亿最后还是老百姓埋单。
还7.2万亿有几种可能:第一是中央财政兜底。但中央的钱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公众缴纳的税收,所以还是全国民众买单。如果中央财政以不加税,但增发货币的方式解决这笔资金,则结局当然是通胀——通胀则仍然相当于大家的钱包缩水。
第二是地方政府自己开源节流。所谓开源则无非是加收税费,增加的是谁的负担不问可知,再一个办法就是卖地、卖国企。不过土地的资源终究也是有限的,“土地财政”还会导致房价居高不下,诱发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也是不可持续的;至于节流,根据以往的经验,无论财政如何困窘,官员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消费是很难“节省”的,于是可能被“节流”的就无非是教育、医疗、社保等政府理应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资金,这依然相当于老百姓埋单了。
第三就是欠账不还了,这样做虽然暂时不至于使地方财政破产,但会使地方政府信誉破产,并积累成银行的呆账、坏账,搞不好就可能使地方政府的财政危机以金融危机的方式爆发出来,后果更加严重。
在我看来,解决地方政府的负债问题,必须要对症下药,主要的“症”有两个:其一是对官员考核的评价体系,目前仍以GDP为主要指标,这就驱使地方政府像公司那样把追求利润当作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目的,上级部门考核往往只看GDP增加了多少,却不看负债多少,这自然会使地方主要官员产生“不借白不借”的想法;其二是现在的地方官员都是“流动”的,又有年龄、任期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在施政方面往往会产生短期行为,只要在任期内把政绩搞得红红火火,债务问题就留给下一任去解决吧。
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决不仅仅是一个财政问题,而是涉及到体制以及政府职能定位等一系列问题。除非我们能够进行一些根本性的改革,使地方官员真正对当地民众的福祉负责,而不仅仅是对自己的政绩负责,否则,债务问题恐怕是无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