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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必须根据责任伦理

发布时间:2010-03-14  来源:新京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参政必须根据责任伦理,所谓责任伦理是指从政者必须具备务实的态度,为自己言论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

日前,继一位政协委员提案关闭所有社会网吧后,又有一位人大代表建议给电脑、手机都装上监控软件,其理由是互联网、手机短信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网民滥用舆论监督宣泄个 人情感,误导社会,网络文化病态化、庸俗化发展扰乱社会秩序。这种建议违背了公民的言论与通信自由,且与今天社会的发展悖逆。

在今天的中国,互联网对监督与批评政府,保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起到了无可比拟的作用。事实也证明,网上揭发出的那些贪腐滥权官员,最后都是事出有因,查有实据。即使那些看来是低俗的言论,只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就只是个人道德问题。如果承认基本的个人权利,包括每个人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就得承认社会是多元的,不可能要求所有人的道德都是一样。相较于批评的自由,这是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是免于权力干涉的自由。

不可否认,网上有些言论越过了法律的界限,侵犯了他人的自由,这完全可以诉诸法律,但却不能因为要防止不良言论,就将一切人都监控起来。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仅是人人不敢说话,甚至连个人隐私也会荡然无存。一个连个人隐私都无法保障、透明得像玻璃缸的社会,可能是整齐划一的生活模式,但绝对不会是幸福的生活模式。

颇有意味的是,许多政府官员是欢迎网络监督的,也反对关闭社会网吧,如北京市副市长就反对此建议。这与其说表现出开明的态度,不如说表现出对现代法治的理解,反而是个别来自企事业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仿佛没弄清自己的职分是什么,不是为民说话,而是关心如何治民。

希望政府将思想言论甚至游戏都统制起来,造成一个纯而又纯的社会,这是我们曾经历过的,至今记忆犹新。从善意的角度讲,它来自一种意图伦理的冲动,无法接受现实世界的参差多态。按照韦伯的说法,参政必须根据责任伦理,而不是意图伦理。所谓责任伦理是指从政者必须具备务实的态度,为自己言论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而意图伦理则是指从政者只按照自己的信念、意图行事,不考虑其言论行为的后果。比如,希望世界像自己所欲的那样美好无瑕,便是一种意图伦理。

世上从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切问题的方法,这便是责任伦理的由来。意图伦理并非不好,但只能在哲学或文学领域,以这种伦理参政,不仅不能实现其理想,反而会带来适得其反的恶果,使整个社会变为死水一潭。□景凯旋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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