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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的责任究竟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0-03-13 10:19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0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纪检组长郭汝斌就“毒奶粉”事件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在现有的治奶流程中,各部门有各自的职责,“但不是有人引咎辞职,所有的问题就都是质检部门的。”

  (3月11日《新京报》)

  

 听得出来,郭委员对三鹿奶粉事件后质检部门相关人员引咎辞职事件,是保有自己的看法的。郭委员还说了很多让人惊诧的话:比如“这个国家太大,整改问题的过程长一点也是正常的”,言外之意是毒奶粉重出江湖“可以理解”;又比如“在现有的治奶流程中,各部门有各自的职责,企业是第一负责人,政府负主要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监管部门又涉及一大堆”,照此推算,质检部门的责任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记者担心毒奶粉三出江湖的说法,郭委员最后还表达了一个高屋建瓴的观点:“至少在三聚氰胺上不会再出事了,因为那次整改已经惊天动地了,处理了一批人。”事实上,毒奶粉从来就是被吓大的,三鹿之前,有过轰轰烈烈的苏丹红孔雀石绿,即便是三鹿之后,依然有“熊猫”沦陷,而作为职能部门专业监管者,竟然还给出“我想不会再出(事)了”的权威观点。

 至此,我们终于知道了质检部门为何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如此被动、如此消极。原来,他们眼里的责任和公众的价值期待落差甚大;原来,他们一直信奉“杀一儆百”的朴素逻辑,以为运动式执法一定可以吓倒一批坏蛋。当然,在其位谋其政,为当事部门说话也是情有可原。只是,在以各种句式表达了“问题奶粉事件责任不全归质检”这个核心观点后,我们越来越拎不清:质检部门的责任究竟是什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纳税人养活的政府职能部门,既然理直气壮地拿公共财政埋了单,显然不该在出事后给我们普及“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政府是主要责任人”的道理。

 问题奶粉当然不是一家的责任,但如果没出事的时候“人人都是责任人”,一出事就“人人都不是责任人”,这样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又如何让公众放心?本以为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了,国务院也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了,体制机制总该吃一堑长一智了,实在没想到能继续听到质检专家如此强悍的观点。那么,人命关天的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和大张旗鼓地体制机制改革,对职能部门究竟产生了多大的触动、又激发了他们多大的能量?我们自然不至于纠结于某个人的言论,只是担心此番真话是质检部门的“心声”。

 眼下,当事部门起码应该说点什么以正视听,顺便让公众弄明白质检的责任究竟是什么。

  邓海建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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