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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等人为何如此堕落?

发布时间:2010-02-02 08:35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勇等人漠视法律、漠视社会公德,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公众的一致谴责。

 对南勇等人被抓,公众的一致看法是,罪有应得。是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作恶多了,自然有被报应的一天。

 但是,仔细想想,南勇等人的行为,并非“罪有应得”那么简单。因为,法制社会下,法律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如何对 犯罪分子进行严惩,更不是惩除了多少犯罪分子,而是如何让人不犯罪或少犯罪。犯罪的人越来越少了,法律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当然,法律只是一个刚性的规定,能不能真正达到杜绝犯罪、控制犯罪、减少犯罪的目的,一方面,需要每个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按照法律的规范行事;另一方面,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公务人员来说,除了社会监督之外,更需要依靠单位内部的有关监督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共同监督。

 那么,南勇等人在实施犯罪、践踏法律过程中,有没有受到单位内部及其主管部门的监督呢?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给南勇等人都采取了哪些监督措施呢?

 很显然,南勇等人走上犯罪之路,与国家体育总局监督失控、管理失职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众所周知,中国足球自实现职业化改革以来,中国足协就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虽然王俊生时代也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严肃批评和指责,但是,不管怎么说,王俊生主政期间,还把中国足球引上了职业化之路。但是,此后就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假球、黑哨、赌球、嫖妓、吸毒、涉黑、打架等社会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几乎充斥了整个中国足球。虽然中国足协也装模作样地提出了打假扫黑等方面的口号,并假惺惺地处理了几支足球队、几名队员,但是,这种贼喊捉贼的做法,又如何能让中国足球干净呢?又如何能让中国足球不在泥潭中越陷越深呢?

 对中国足球存在的种种问题,媒体、舆论、球迷、专家甚至一些政府官员都有过各种各样的反映,各种各样的呼吁,也有过各种各样的建议。因为,南勇等人的行为并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社会各方面的举报、反映等更是没有间断过。然而,这一切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更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其实,早在五年前“黑哨”龚建平自杀就是一次很好的突破口。因为,无论是媒体还是社会各方面,都一致认为龚建平并不是足球界最“黑”的。也就是说,真正的“黑哨”并没有浮出水面。然而,此事不仅没有深究下去,反而龚建平的死让中国足协松了一口气,可以向球迷和媒体“交代”了。

 现在回头想想,球迷、媒体等真的是太可怜了,中国足协已经烂成这样,还指望他们查假球、查黑哨、查赌球呢。

 面对南勇等人被抓,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领导表示,对中国足协存在的腐败问题感到震惊。我不知道,这是真话还是假话。作为中国足协的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对中国足协存在的严重腐败和违法乱纪问题,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吗?为什么南勇已经堕落到如此地步了,还能被任命为中国足球的掌门人,其“震惊”程度是否应当比南勇被抓更强烈呢?南勇担任中国足球掌门人,算不算“带病提拔”?其提携者算不算失职?按照有关规定,提携者要不要承担责任?

 我不知道,如果不是公安部决定对中国足球打赌,国家体育总局会不会有所“表示”,是否意识到中国足协已经彻底腐烂?

 所以,中国足协腐烂到今天这个地步,南勇等人堕落到如此程度,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关方面监督失控、严重失职的结果,必须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否则,谁也无法保证不再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南勇。(谭浩俊)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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