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闻网 - 热点评论 - 正文
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焦点关注



调控房价还需政府“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0-02-02  来源:新华社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不少地方党政领导都坦率地指出了当前部分地区房价过高、增幅过快、超出普通群众负担能力等突出问题,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用较大篇幅提出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以及扩大政策受益面等具体措施。要让这些承诺和措施真正让大多数群众受益,政府还需“动真格”。

 有效调控房价,首先考验各地政府优化地方政府收入和支出结构的决心和力度。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尤其是大中城市的地方政府收入过于依赖土地出让金,造成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到了地方就会出现“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局面,一面说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却是“地王”频出,为房价高涨不断推波助澜,这一问题必须得到彻底解决。

 从今年地方两会传出的讯息看,上海提出了保障房建设的一系列详细措施;北京、浙江等地普遍增加了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比例,这是值得鼓励的方向。只有让土地收入更多地与民生福祉直接挂钩,地方政府在土地价格上的位置才能更加超脱,才能真正对房价实现“釜底抽薪”。

 有效调控房价,还需要地方政府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当清醒地看到,去年各地GDP的增长,房地产业带来的固定资产投资占了不小的比重;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房地产业的超常规增长。但是上述增长都是不可持续的,既不是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更不能作为经济结构优化的证据。今年各地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各项鼓励性政策,不能用房地产业的“虚火”,来烧旺所谓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绩”。

 有效调控房价,地方政府必须更彻底地从群众观点来思考住房问题,综合平衡房地产业的市场属性和社会属性。过去一些地方每年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面积不小,但大多建在位置偏僻、交通不便、配套不全的郊区,许多老百姓不愿意去住。上海今年决定在市中心和地铁站点沿线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就是很有意义的探索。

 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也是政府调控房价的“实招”。近年来房地产领域已成为地方腐败案件的多发区,一些腐败官员与非法房地产商结成利益联盟,纵容其采取土地闲置、捂盘惜售等种种方式牟取巨额不法利益,对于这种造成房价不正常上涨的社会“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事实证明,尽管房价的涨跌是市场行为,但政府仍然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关键在于决心和措施的到位。我们期待各地政府能以地方两会为起点,坚决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到明年为老百姓交出满意的答卷。

 新华网上海1月30日电

(作者:记者季明、姜琳  责任编辑:李斌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