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首先对高耗能企业采取限(停)电措施,对一般工业用户利用负控装置系统,关闭城市景观灯,启动武汉城区部分工业企业分行业有计划轮休让电等措施。
(1月10日《武汉晚报》)
基于全国性电煤告急局面的迅猛扩张,电荒现象的日益蔓延,武汉市主动采取关闭城市景观灯的公共政策,不仅能保障城市居民用电,舒缓用电负荷和压力,而且这种节能思路也符合低碳生活新理念。
无独有偶,山西太原市也在用电高峰期关闭了所有的城市光亮工程、大型灯箱、广告灯饰,并适当减少路灯照明。据电力部门测算,仅关闭城市景观灯一项,整个太原市每天可节约用电十分之一。
尽管武汉、太原两地关闭城市景观灯的做法,得到舆论、专家学者以及网友们的满堂喝彩,但笔者担心和忧虑的是,关闭城市景观灯很可能是应景式“文章”,等电荒一过,城市的景观灯会照旧亮起来。笔者这样说,并非空穴来风,是有事实依据的。
远的不说,只讲发生在2008年初的全国性冰冻灾害时,那时也与现在的境况大致相似,电煤告急,拉闸限电,成了全国的“主旋律”。当时的武汉市也是率先站出来,关闭了城市里的景观灯,并限制生产用电,力保居民用电,来应对灾情。(见2008年1月26日《湖北日报》)随之,上海、广东等地,也站出纷纷响应,关闭了城市的景观灯。可是,等全国性电荒一缓解,城市的景观灯仍旧“亮晶晶”,回归到原形。
显然,从每逢电荒时才想起关闭城市的景观灯,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政府把节约能源当成了一道应景“片汤”,根本没把发展低碳经济“入脑入心”。换句话,对于节约能源,应对电荒,还停留在“临时抱佛脚”的水准,并未将节能降耗形成一种制度安排。
正是没有制度刚性约束,全国范围内的城市景观灯,才“亮”并浪费着。北京城市景观照明一年就“浪费”一个秦山核电站;上海的灯光工程全部开启后,耗电量将达到20万千瓦/时,相当于三峡电厂目前对上海的供电总量;甚至连省级贫困县江苏省的灌云县,也提出了“打造世界一流亮化工程”的响亮口号,耗资上千万元对全县200多个政府部门、单位的300余幢楼体进行整体亮化。
而在发达国家,城市景观亮化理念被断然抛弃,夜晚的人工白昼,甚至被认为是一种光污染,大多数国家相继出台了治理城市过度亮化的公共政策。譬如,德国的公共场所,城市大型景观照明设施点亮夜空的现象很少见;还有,闻名世界的法兰克福的摩天大楼只有少许的泛光照明;此外,日本银座是世界有名的商业街,但它与我国许多城市的“亮化工程”相比,也逊色不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与矛盾,不会缓解,只能加剧。因此,笔者觉得,国家很有必要对城市的景观灯,做出全盘性的制度性安排。尤其是对城市里的景观灯、霓虹灯、广告灯等,要尽快出台刚性的约束措施。比如,凡遇到国家重大节日时,国庆、春节等全民庆典时,城市的景观灯,才允许打开;与此同时,要严格管理城市“亮化工程”建设,把投资城市“亮化工程”节省下的钱,用在刀刃上,用在民生工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