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闻网 - 热点评论 - 正文
您现在的位置:



1957,百万干部下放劳动始末

发布时间:2010-01-06  来源:人民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民欢送下放干部

北京市民欢送下放干部


 

 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发生了一个当代中国史上的重大事件:国家将上百万干部下放农村、工厂,参加体力劳动。然而,长期以来,这段历史在共和国史书中甚少提及,或语焉不详。近年来,一些亲历过下放劳动的干部的回忆录逐渐问世,使我们对这段历史有了更全面的认识。笔者通过对原始档案资料、个人回忆录、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梳理,试对这场规模浩大的、影响深远的干部下放运动做一揭示。

 让干部参加体力劳动成为巩固的制度

 始于1957年的干部下放劳动,同毛泽东突出强调通过干部下放劳动以克服官僚主义、密切党群关系密不可分,是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大力推动下完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选择了国家主导型的赶超发展战略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这种体制在使国家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权力高度集中以及由此派生的官僚主义问题。毛泽东充分估计到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把反对官僚主义当成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问题。除了开展经常性的整党整风外,毛泽东特别强调通过干部下放劳动以克服官僚主义、密切党群关系的意义。

 1957年2月27日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一再强调:要精简机构、下放干部,从而“使相当大的一批干部回到生产中去”。

 4月27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整风和党政主要干部参加劳动的指示》中,把整风与党政主要干部每年抽一部分时间下乡劳动并列,作为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法。

  5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审定的《关于各级领导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指示》中提到: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体力劳动,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逐步结合,是发扬我们党联系群众、艰苦奋斗这个优良传统的一个制度。为此,中央要求:凡是能够参加体力劳动的各级干部都应该每年抽出时间参加体力劳动。

  195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把下放干部作为在和平环境中整顿作风、改进工作、改造干部思想、提高干部和知识分子政治觉悟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根本措施,要求将下放干部同改革体制、紧缩机构、减少人员、加强基层结合起来,下放干部的主要方向是上山下乡,参加农林业劳动。中央预计用10年时间,经过几次轮换下放,干部队伍和国家机构将得到全面锻炼和改造。

 195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要求“各机关、部队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除年老有病不能参加体力劳动或者只能参加轻微的体力劳动的以外,每人每年必须用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参加体力劳动”,参加体力劳动的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几乎所有干部。

 1959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的通知》,重申1958年9月的决定,并进一步规定:“凡是没有经过劳动锻炼、缺乏基层工作经验而又有条件参加体力劳动的干部,特别是青年知识分子干部必须继续分批下放进行劳动锻炼。……县级以上机关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每年应该一次或几次离开工作岗位,和工农群众一起参加短期的体力劳动。”《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各单位对中央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长期贯彻执行下去,“成为巩固的制度”。

 干部下放劳动制度从1957年开始执行,到1960年执行了3年。尔后,干部大批下放农村劳动暂时终止,代之以支援农业等名义到农村短期劳动。在大规模的城市人口精简过程中,有一部分干部特别是一些被打成右派的干部被当作剩余人口遣返或下放农村,这些人的身份也随之从干部变为农民。留在城市的干部则以机关劳动为主,许多人在从事种菜、种粮、养鸡养猪等生产自救性的劳动。

(作者:王永华  责任编辑:李斌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