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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表”缘于代表不公开遴选

发布时间:2009-12-14 09:49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在哈尔滨水价听证会的13名消费者代表中,反对涨价的只有退休教师刘天晓一人(《北京青年报》12月11日)。

作为消费者,理当本能地反对涨价,仅有一人反对,堪称“反常”。那问题出在哪儿呢?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些消费者代表的真实面目吧!

在13名消费者代表中,号称有下岗职工、退休职工、教师 、社区干部各两人,企业职工、企业领导、办事处干事、律师、医务人员各一人。但事实上,一位下岗职工当天没到场,坐在他位置上的是名社区干部;另一下岗职工实为哈尔滨市信访局退休干部。两名退休职工中的刘汝文则坦承是哈尔滨现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本没到退休年龄。至于那名律师,全国律师网站上却没有其人……

怪不得那么多“消费者”都支持涨价,原来他们中有很多是“水货”!真正的消费者只不过“被代表”了一回罢了。价格听证为什么会出现荒唐的“被代表”现象呢?我看漏洞就在现行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上。

该办法规定,消费者代表有两种产生方式:一是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二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如果采取第一种方式,“被代表”很难出现;如果是第二种,推荐就很可能变味为“钦定”, “被代表”也就在所难免。这次哈尔滨水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的产生,用的正是第二种方式。

显然,要想杜绝这种“被代表”现象,就应该对消费者听证代表的产生设定公平公正的遴选程序,一律以公开报名、公开抽取的方式进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被代表”现象。(吴应海)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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