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斌
重庆“史上最牛开发商”刚因暴力拆迁一审被判死刑,贵州贵阳市近日又发生了一起因暴力野蛮拆迁引发的违法堵路群体性事件,造成近万台车辆滞留,数万群众上班延误。(12月1日新华网)
暴力拆迁为何频发,原因很多,如 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但在笔者看来,关键还在于补偿不够合理,开发商与民争利。
关于拆迁补偿,国家虽早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拆迁法规、补偿标准跟不上房地产市场变化及价格上涨速度,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如各地经济条件不一样,被拆迁房屋所处位置不同等,在拆迁过程中如开发商坚持不合理的补偿方案,拆迁工作遭到群众强力抵制也就难以避免。
长期以来,政府确定拆迁项目后一般都交由开发商具体实施,由开发商与被拆迁群众协商补偿标准,政府只是仲裁者。但也有一些地方,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某些地方官员暗中与开发商相互勾结、结成利益联盟。有的拆迁项目之所以受到抵制难以推进,原因就在于此。因此,是由政府还是由开发商为拆迁主体,这个问题很重要。由政府主导拆迁,可以在法律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减少拆迁纠纷,赢得群众的信任,减少“暴力拆迁”。
城市拆迁是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量还在不断增大。如何终结“暴力执法”,实现“和谐拆迁”,这是各级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实践表明,只有在完善法规、规范拆迁行为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才能最终有效避免“暴力拆迁”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