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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富治:从开国上将到反革命集团

发布时间:2009-12-07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迫害刘少奇、王光美的主要元凶

  新中国建立后最大的冤案,当属国家主席刘少奇被迫害至死案。在制造冤案的过程中,谢富治是主要元凶之一。1966年12月18日,中央决定设立专案组审查刘少奇、王光美的“历史问题”,鉴于当时刘少奇还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不便进行直接审查,便先设立王光美专案组,对外叫“中央办公厅丙组”。谢富治任组长,组员为江青、萧华、叶群,顾问是陈伯达。由于总政治部主任萧华不久被打倒,陈伯达的“顾问”一职实际上没有担任,这个“专案组”事实上由谢、江、叶三人把持。

  谢富治虽名为组长,却一直对组员江青惟马首是瞻,在重大问题上完全听命于江青。1968年2月22日,谢富治在“王光美专案组”的一份报告上批示道:“大叛徒刘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志亲自抓的。今后,一切重要情况的报告和请示都直接先报告江青同志。”谢富治与江青、康生等人直接控制、指挥了刘少奇专案组,使其完全成为一个伪证、假证的制造机构。1967年10月,谢富治在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办公室会议上说:“刘少奇自首叛变问题,有个八九成;陆定一叛变自首,也是八九成,可能还是内奸。”

  1968年9月,谢富治将指挥刘长奇专案组整理出的3份所谓“罪证材料”送交江青手中,后又经过江、康、谢3人的紧张策划,这3份逼供而来的“罪证材料”被综合改写成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最后经张春桥修改定稿。在随后召开的中共八届扩大全会上,《审查报告》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被予以批准。全会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造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桩冤案。

     炮制“中国(马列)共产党”假案

  “文革”期间,作为林彪、江青两大反革命集团中的一员,谢富治制造出多起冤假错案, “中国(马列)共产党”就是其中的一起假案,在当时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1967年10月8日,北京市发生一起署名“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的传单案,同年11月20日在天津破案。作案人、传单原稿和作案工具等全部查获。陈伯达、谢富治硬说这个案件有后台,一再下令要从党内挖后台。

  陈伯达指使办案人员:“这个传单集中了‘二月逆流’的语言,要很严肃、很认真地穷追,追到哪个就是哪个。”谢富治更明确地说:“别在渣子里作文章,要追到他的后台。”他甚至干脆挑明:“根子就是刘、邓黑司令部的人!”

  1968年12月,在谢富治的授意下,当时主管中央专案三办的赵登程等对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周慈敖采取了刑讯逼供,结果制造了“中国(马列)共产党”假案,诬陷朱德是这个党的“总书记”,陈毅是“副书记兼国防部长”,李富春是“总理”,“常委”有朱德、陈毅、李富春、徐向前、叶剑英、贺龙、廖承志、杨成武等,“委员”有王震、萧华、余立金、伍修权、王炳南、刘伯承、谭震林等等。而且,这个“中国(马列)共产党”早在1967年7月,曾秘密召开过“代表大会”。

  对这个被逼供出来的假案,连有的审讯人员都认为荒唐离奇。谢富治却说:“周(慈敖)的情况很重要,不能不信,不能全信,要是准的话就是个大成绩。”并指示赵登程等人加紧逼供。为了获得所谓“物证”,谢富治批准对经委干部陈大伦的保姆及亲属等人办“学习班”,逼迫他们交代陈大伦转移的“伪党”材料。陈的保姆于当年11月7日被逼自杀身亡。

 公然提出“砸烂公、检、法”

  谢富治身处公安系统,他对公安系统造成的危害也最大。“文革”刚一开始,他就策划夺了北京市公安局的权。1966年5月,谢富治派出了由44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在进驻北京市公安局一个月后,工作组人数增加至313人。谢富治在6月5日的5000名公安干警大会上讲话说:“对一些反党分子、坏人撤销职务,停职反省,我们早有这个希望,今天终于实现了!”北京市公安局有1600多人受到迫害,72人被捕下狱。不仅如此,谢富治还伙同康生等人,指使、策动夺取了北京市的领导权,北京市领导干部13人遭到诬陷迫害,原市委第二书记刘仁,书记邓拓和副市长吴晗等人被迫害致死。

  8月7日,谢富治在公安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发表了“谢八七”讲话,公然提出“砸烂公、检、法”的口号。1968年4月,谢富治又授意刘传新以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的名义,写了《旧北京市公安局反革命集团与美蒋特务勾结进行特务间谍活动的一些情况的报告》,诬陷北京市公安局“长期与美蒋特务勾结,进行间谍特务活动”,《报告》还称“市公安局的特务间谍活动是在刘邓黑司令部的支持鼓舞下”,“在大特务彭真、罗瑞卿、刘仁的指挥下,遵照美蒋旨意进行的”。《报告》上报中央,于10月7日以中发(68)142号文件转发全国,成为谢富治等人“彻底砸烂公、检、法”的根据,在全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在“文革”中劣迹斑斑的谢富治,因为身体的原因逐渐停止了危害社会的活动。1970年,谢富治经诊断患有胃癌,1972年3月病死于北京。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开除他的党籍,撤销原悼词。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6名主犯之一。

  来源:《党史信息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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