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边区的吃饭
(一)老百姓的吃饭
由于受自然环境的制约,陕甘宁边区粮食以小麦、谷子、糜子为主。据1944年统计,麦类占总耕地面积的23.4%,谷子占22.3%,糜子占13.9% (黄正林:《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第95页)。因此,边区的吃饭以麦面、小米、黄米为主,辅以豆类、荞麦、高粱等杂粮。不同地方的农作物结构不同,农家饭的品种也不同,如神府“农作物所占面积最多的为谷子,其次为荞麦,再其次为黑豆,以下为红绿豆、糜黍、高粱、秋麦等”(张闻天:《神府县兴县农村调查》,第24页)。神府农家饭的种类主要有:黑豆糊糊、炒面、窝窝、散面、稀饭、捞饭、馍、豆面条等(张闻天:《神府县兴县农村调查》,第70~71页)。关中、陇东农作物以小麦、糜子、谷子为主,主食与陕北有所不同,关中分区新宁县民食以小麦为主粮,杂粮为辅(宁县志编委会:《宁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70页)。
抗战时期的边区,农村经济十分贫困,农村的饭食十分简单,基本特点是过节时稍微吃好一点,农忙时吃稠点,农闲时吃稀点。如延安县川口区赵家窑村“每天吃饭二顿或三顿,吃得早,吃三顿,迟只两顿。有面时三五天吃一次,没面时十几天吃一次,一年吃肉的次数不一定,……一年大概吃三五次,过年一定吃”。《延安川口区四乡赵家窑农村调查记》,《解放日报》1942年1月13日。神府县中农家庭只有在正月初一至十五、廿三,二月二等节日吃米窝窝、糕、捞饭、高粱饺子,间有羊肉或猪肉;农忙季节每日3餐,吃稠些;农闲季节每日2餐,吃稀饭。“富裕中农则吃的比中农强些。黑豆糊糊要稠,散面、炒面吃得多,捞饭三四天吃一顿,瓜菜、洋芋吃得少,过年还能吃馍,平常还有炒菜,吃些油。”而“贫农吃得比中农差些,黑豆糊糊要稀,捞饭更少吃,吃瓜菜、洋芋更多。到青黄不接时,还要挨饿”。张闻天:《神府县兴县农村调查》,第72页。从吃的食物来看,边区普通农民的食物以杂粮粗食为主,即使过节和农忙时食物比平时好不了多少,而且很少有细粮和肉食。这说明抗战时期边区普通农民的生活还是很清苦的,许多农民连一般的温饱都很难维持。张闻天调查时,正是边区最困难的时期,也是抗战时期边区农民负担最重的时候,1941年公粮实征占收获量的13.85%,比 1940年高出2.2倍;1942年虽降低为11.14%,但仍比1940年以前高出许多(《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6编《财政》,第 152页)。因此,边区人民勒紧裤带支援了抗日民族解放战争。
抗战时期,边区政府采取了一些富民政策,部分农民变成了新富农,他们的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如延安的“曹守富种庄稼五十垧(1垧约为3亩,下同——笔者注),张作新种庄稼三十垧,两家都兼贩卖牲口,他们过去吃的是高粱、稀米汤,现在已经为白面条、馍馍、干米饭所代替了。端午节全家聚餐,吃着鸡肉酒菜。”(延市通讯:《各阶层人民生活蒸蒸日上》,《解放日报》1943年6月 18日)。但在边区乡村能过上这样生活的农家毕竟是极少数。
(二)党政机关的吃饭
抗战时期,边区的机关、部队和学校是供给制生活,吃饭以小米为主。按照规定,供给的标准是:“一般工作人员的粮食是每人日发小米一斤四两,每天菜钱分派方法是:1.机关普通是三分钱;2.延安边区政府是四分钱;3.武装队伍是五分钱;4.陕公、抗大是七分钱;5.医院是一角。”(舒湮:《战斗中的陕北》, 文缘出版社, 1939 年, 第14页)。马列学院供给的标准是“每人每天一斤三两小米、一斤青菜、三钱油、三钱盐”(吴介民主编《延安马列学院回忆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82页)。在供给制下,党政机关的吃饭比民众质量高了不少,如延安女子大学一日三餐是黄米饭,有干白菜,菜内有肉,每周可吃一顿白面馍(武听琴:《忆延安女子大学》,西安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忆延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09页)。自然科学院吃大灶的供给标准是每天口粮1斤小米,“每周吃一两餐白面馒头或包子,也有吃肉的时候,伙房喂了猪、羊,可以额外增加一些肉食。有时每日也吃两餐干饭”。(常青山:《一九四五年的自然科学院》,《延安自然科学院史料》,第473页)。供给制的生活反映了抗战时期延安“小米加步枪”的时代特征。
1941年和 1942年是边区最困难的时期,干部、战士、学生的生活水平下降了。在最困难时,359旅也学习当地老百姓的饮食方法,“由吃小米饭改为吃‘豆杂杂’、‘ 饸饸’与‘和合’饭”。依农时和劳动量大小调整就餐次数,农忙时3餐,农闲时2餐。(陈俊岐:《延安轶事》,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162、 163页)。这是延安最困难时期机关部队的生活状态。尽管如此,与乡村农家生活相比,边区机关、部队、学校的生活要稍好一些,除小米外,还可以吃上白面、肉、鸡蛋、菜蔬等。大生产运动后,机关、部队、学校不仅开荒种地,还建立起了各种副业,如养猪、做豆腐等,使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如1943年1月至9 月,中直、军直机关吃大肉12.8万斤,牛肉0.6万斤,羊肉1.5万斤,(《中直军直展览会结束》,《解放日报》1943年11月24日)。合计 17.9万斤。359旅1943年1月至10月,全旅吃肉为318262斤,平均每人每月约3斤肉(《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8编《生产自给》,第499页)。这样的生活是当地的普通百姓无法相比的。大生产运动后,边区党政军学等人员吃饭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按照供给标准,小米,机关干部每人每天1.3斤,部队每人1.8斤;高级干部每人每月供肉4斤,普通干部每人每月供肉2斤,技术人员每月另有5000元边币的津贴。二是依照本机关的生产情形,生产努力的机关,除了按标准供给生活品之外,还有多余,可以用在本机关人员的福利上,或者每人多吃几斤肉,或者每人多分到若干日用品。三是看个人生产的情形,个人生产好的吃得比较好,差的吃的较差一些(赵超构:《延安一月》,南京新民报馆,1946年,第76页)。因此,大生产运动后,边区工作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比规定的供给标准要高一些。此外,还有些不正当现象,边区的个别机关、部队、学校不顾边区政府禁令,偷宰老百姓的耕牛。(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4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第440页)。
据有关资料披露,边区政府机关按照行政级别和资历的不同,在吃饭方面分小灶、中灶和大灶三个标准。其中对小灶、中灶、大灶,中共中央西北局就有具体规定,招待不同级别的客人吃饭的标准也有差别。1943年随着边区经济的好转,提高了不同行政级别人员的吃肉标准,规定“1、西北局党委同志每人每月五斤猪肉,特别保健者经常委批准每月八斤猪肉。2、政府厅长、西北局处长、科长以及各分区书记、专员每人每月二斤至三斤猪肉。3、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分区一级的科长每人每月一斤至一斤半猪肉。 ”(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3年)(2),甲3,内部馆存本,1994年印行,第1页)。这些规定反映了党的高级干部与一般干部在食物供应上的差别,也反映了边区党政军机关与边区农民之间生活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和平时宣传的也有一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