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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驾公务员更要“零容忍”

发布时间:2009-11-12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1月6日晚,宁夏统一治理酒驾行动,在查获的72名酒驾者中有6名公务员。(11月9日《新消息报》)

查获酒驾的72人中就有6名是公务员,如此现象着实令人不安。公务员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嘴里一边喊着严打酒驾,自己却一边醉醺醺地开车,表里不一,既触犯了法律法规,又损害了政府形象,而酒驾者都是马路杀 手,危害公民生命自不待言。

其实,公务员酒驾现象之所以比较严重,无非就是他们的背后大多有保护神,这个保护神就是他们的公务员身份。普通交警本来就有畏官心里,面对酒驾公务员往往不敢管或因怕麻烦而放任自由,即便有些交警铁面无私,抓住不放,这时公务员往往也会利用自身的人际关系,拉出大“保护神”,打通一些环节,全身而退。

为此,要整治酒驾公务员就必须“零容忍”。首先, 要打破官本位意识。其次,有关部门应研究建立酒后驾驶责任追究制度。(邓子庆)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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