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失去自由的滋味真让人难受,吃饭都没心思,心里乱得很,总是恨自己,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呢?”“我的经历对所有酒后驾车的人都是一种警示,尤其我身边的朋友,有的也曾酒后驾驶,没把这当作一回事。现在,希望我的教训能够唤起他们的清醒……”这是一个醉驾被拘留司机的警醒之言。
公安部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各类新闻媒体中有关“酒后禁驾”的话题和讨论就一直没间断过。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通过阅读报纸、浏览网页、观看电视,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大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家之言,如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多少起、行政拘留多少人云云,很少听见类似上面的令人深思、警醒的醉驾者“语录”。
机动车驾驶人对于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到底能有多少人清楚明白地知道,笔者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敢轻言妄断,但可以肯定的是,对所有因为醉酒驾驶而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过特别是被“关进去”以后的驾驶人而言,他们对“酒后禁驾”的真谛一定有了更加刻骨铭心的认识,对“酒后驾驶”的危害一定另有一番深彻悔悟。抛开酒后驾驶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社会、对他人、对家庭的危害和后果不说,单从醉驾者的“后悔、愧疚、不光彩”等发自肺腑的语录,我们就能很真实强烈地感受到什么叫“一失杯成千古恨”、什么叫“此时无声胜有声”。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酒后驾驶”不能光靠交警部门管理引导,更要靠交通参与者自觉自理;不仅需要“驾驶人,你妈喊你不要酒后驾驶”式的大力宣传教育,同时也需要更多让群众喜欢听、愿意听,听得进、听得懂的“醉驾者”语录。如此,才会有更多的交通参与者自觉远离“酒精”诱惑、经受“酒精”考验,才能真正在全社会形成“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文明交通风气。 (贵龙)